中科新材: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公告2018-07-30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中科新材 公告编号:2018-084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朱街 2 号的闲置厂房临时出租给泉州安通物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物流”)使用,租赁期限为 4 个月零 10 天(以实际使用
时间为准),预计收益约为 250.97 万元。
公司与安通物流不存在关联关系,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应披露的交易第 9.6 条“上市
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本规则第 9.3 条第(五)项‘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标准,
且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上市公司可以
向本所申请豁免适用第 9.3 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公司前十二个月和本
次的交易金额已达董事会审议标准,鉴于公司 2017 年度每股收益为 0.01 元/股,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将本次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前十二个月累积对外租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 12 个月公司累积对外租赁情况如下:
租赁收益
出租方名称 租赁方名称 租赁资产情况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万元)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 苏州工业园区金 苏州工业园区浦田路南朱街
2017 年 07 月 01 日 2017 年 08 月 31 日 131.63
料股份有限公司 氏物流有限公司 2 号和 9 号厂房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 苏州工业园区金 苏州工业园区浦田路南朱街
2017 年 10 月 01 日 2017 年 10 月 31 日 43.88
料股份有限公司 氏物流有限公司 2号
深圳市中科创商业 深圳市威廉金融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
2017 年 11 月 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25.82
保理有限公司 控股有限公司 务中心 4 号楼 39 层的 1,547
平方米的房屋使用权
深圳市中科创城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
深圳市中科创商业
市更新集团有限 务中心 4 号楼 39 层的 1,547 2018 年 1 月 1 日 2018 年 7 月 31 日 348.07
保理有限公司
公司 平方米的房屋使用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承租方: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郭东圣
3、注册资本:55000.000000 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 156 号安通控股大厦
B区
5、经营范围: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国
内船舶代理和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冷
藏保鲜)、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多式联运;国际货运代理(不含须经前置许可的
项目);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集装箱装卸;
销售:车辆、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原料、煤炭、船用配件、汽车配
件、钢材、机电设备、食用农产品、橡胶、润滑油、矿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安通物流总资产为 4,685,189,160.28
元 , 负债 2,625,560,039.02 元,净资产 2,059,629,121.26 元,营业收 入
6,738,421,969.37 元,净利润 385,296,733.84 元。根据安通物流资产情况,其
具有支付本次租赁费用的能力。
7、安通物流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79)旗下全资子公
司
8、关联关系:公司与安通物流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物座落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朱街 2 号
2、租赁建筑面积:17,550.41m
3、租赁厂房情况:闲置
4、租赁期限:4 个月零 10 天(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5、租金标准:双方约定,租金按 33.00 元/㎡/月计算,预计总收入约为 250.97
万元。
6、保证金:安通物流向公司缴纳一个月租金,人民币 579,163.53 元作为履
约保证金。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涉及重大争
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租厂房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入,对公司未来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