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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30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中科新材        公告编号:2018-080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新材”)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经全体董事同意,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符合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艾萍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孙公司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公司控股
股东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其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西、农园
路西东海国际中心(一期)B-1201B 的 325.00 平方米的房屋作为办公场地使用。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长艾萍女士系实际控制人妹妹、董事张晓璇女士和张友树先生在控股股
东控制的单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上述 3 位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增加收入,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位于苏州工业园
区朱街 2 号的厂房出租于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月租金为 33.00 元/平方米/
月,租期为 4 个月零 10 天(以实际使用日期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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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对外出租厂房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对深圳市中科鼎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出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对深圳市中科鼎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产业投资基金”)出资,且产业投资基金出售寰球体育产业(深圳)有限公
司 100%股权事项已交割完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资金情况,董事会同意
终止对上述产业投资基金进行出资。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拟终止对深圳市中科鼎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鉴于母公司家电外观复合材料业务已陆续转入全资子公司苏州兴禾源复合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禾源”),为保证兴禾源运营资金充足,董事会同
意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禾盛”)以
自有资金 30,000 万元人民币向其增资,其中母公司拟出资 29,700 万元,合肥禾
盛拟出资 3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兴禾源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增加至 40,000
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订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 14:30 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三)项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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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独立董事关于对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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