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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新材: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2018-08-22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中科创新型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审慎的态
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进展
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的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张志康、郁文娟、余庆兵




                                                      2018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