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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新材: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19-01-18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中科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5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苏州中
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4 号),要求
公司对控股股东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资产”)办
公场地被查封、股份冻结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及子公司法
定代表人应相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的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现就关注函所提问
题及公司相关回复说明公告如下:
       一、上述事项发生的时间、具体原因、具体情况及最新进展。
       回复:
    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董秘通过电话联系董事张晓璇女士、董事任杰先
生、董事张友树先生、董事长兼总经理艾萍女士,除张友树先生外,其余人员电
话均处于关机或无法接通状态。张友树先生告知:公司控股股东中科创资产和上
市公司深圳子公司部分工作人员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被带至深圳市公安局龙岗
分局问话,公安部门问询了深圳市中科创财富通网络金融有限公司(中科创金融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张伟先生为实际控制人,主要依托互联网等技术
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的相关情况,随后张友树先生返回,董秘未能联系上
其余中科创资产和上市公司深圳子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具体原因和情况也不清
楚。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董秘继续联络上述相关人员,当天下午再次与董
事张友树先生取得联系,其告知中科创资产办公场地被查封,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资本投资”)、深圳市中科
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商业保理”)、深圳市中科创价值投资

                                     1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价值投资”,该公司未开展业务)及深圳市禾盛生
态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盛生态供应链”,该公司未开展业务)被一并
查封,子公司部分电脑、文件等资料被带走,但公司未收到任何关于查封的文件。
    2018 年 12 月 29 日上午,公司董秘赶到深圳现场核实了深圳子公司办公场
地被查封,并前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派出所(以下简称“香蜜湖派出所”)及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以下简称“龙岗分局”)了解相关情况,香蜜湖派出所
及龙岗分局以不便透露案情为由未做任何说明,当日下午董秘就上述相关情况向
江苏证监局进行报告。
    2018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张伟先生家属取
得联系并持续沟通,张伟先生家属告知张伟先生被有关部门带走协助调查的事实,
其家属未收到任何书面文件,未知悉实际控制人被要求协助调查的具体原因和进
展。
       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与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
查询得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 77,667,917 股公司股份被冻结,2019 年 1 月 3 日
早间公司就上述相关情况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协助调查及控
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经公司自查,公司发现控股股东中科创资产所持有
公司股份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轮候冻结。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办理了解除冻结手续。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在《证券时
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深圳子公司办公场地被
查封及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2019 年 1 月 3 日,公司委托广东四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前往深圳市公安局龙
岗分局了解情况未被接待后前往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爱联派出所,也未得到任
何说明。
    2019 年 1 月 4 日,律师前往深圳市公安局提交解封深圳子公司经营场地及
归还电脑、文件等资料的申请报告及了解相关情况,但相关人员未出具任何回执,
也未明确回复时间。
    2019 年 1 月 7 日,公司深圳子公司工作人员收到艾萍女士家属转发的深圳
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传唤证,传唤证要求艾萍女士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到深圳市


                                     2
    公安局龙岗分局接受讯问。
           公司获悉上述协助调查人员家属已各自委托律师前往会见当事人以保障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仍未收到关于查封的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未知悉实际
    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长、董事被要求协助调查的具体原因及具体情况。公司也在继
    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信息披
    露。

           二、你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被查封和冻结的具体情况及明细,相关子公司的
    历史运营情况,以及本次查封冻结是否会导致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
    响。
           回复:
           1、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被查封和冻结的具体情况及明细
           本次被查封的深圳子公司为中科创商业保理,公司未收到关于查封的任何书
    面通知或文件,上述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公章、
    银行账户U盾、税控盘、部分电脑、文件等资料被扣押。另外深圳子公司中科创
    资本投资、中科创价值投资、禾盛生态供应链、深圳市中科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及香港子公司中科创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证照、公章等资料存放于中科创商业
    保理被一并扣押。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经深圳子公司工作人员查询得知,中科创商业保理两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账
    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备注
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1014779033005   18,823,864.48   司法冻结
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11014971165007          590.77   司法冻结

           由于上述子公司银行U盾、财务凭证等文件资料被扣押,导致子公司未冻结
    账户也无法正常使用。
           2、相关子公司历史运营情况及本次查封冻结的影响

           (1)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设立于2015年6月5日,主要从事股权

    管理业务。2017年1月13日,中科创资本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了深圳

    市中科鼎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科鼎泰”);2017

                                              3
年2月10日,中科鼎泰以11,600万元收购深圳智美篮球产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

“寰球体育产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球体育”)100%股权; 2017

年12月22日,中科鼎泰以12,029.20万元出售寰球体育100%的股权;2018年9月12

日,中科鼎泰完成清算。2017年3月8日,中科创资本出资 3,800万元收购智美体

育场馆运营(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2017年12月22日,以人民币4,214.20

万元向深圳市德勤嘉尚体育产业有限公司转让智美体育场馆运营(深圳)有限公

司100%股权,上述交易已于2018年4月10日完成。除上述已完成项目外,中科创

资本投资未开展其他具体项目。

    (2)深圳市中科创价值投资有限公司设立于2017年1月13日,主要从事项目

投资业务,自设立以来未开展具体业务。
    (3)深圳市禾盛生态供应链有限公司设立于2015年6月9日,主要从事供应
链管理业务,自设立以来未开展具体业务。

    (4)深圳市中科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主要
从事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设立以来未开展具
体业务。

    (5)中科创国际有限公司设立于2015年7月4日,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自设立以来未开展具体业务。

    (6)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设立于2015年6月8日,主要从事商业
保理业务,自设立以来积极开展业务,保理业务规模逐步扩大,2015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360.42万元,净利润169.31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59.31万元,
净利润701.36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11.43万元,净利润2,822.39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24日,中科创商业保理尚未到期的业务金额共计132,100万
元(2019年3月到期35,000万元,2019年4月到期11,300万元,2019年6月到期
85,800万元)。
    中科创商业保理办公场地被查封,法定代表人被要求协助调查,对中科创商
业保理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商业保理暂停开展新业务,公司也在积极向相关部门申请子公
司办公场地的解封、相关资料的返还及银行账户的解冻。

                                   4
    三、请核实部分董事、高管无法履职等情形是否会影响到你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的正常运作及工作。
    回复: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艾萍女士、张晓璇女士及
任杰先生被协助调查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2019 年 1 月 9 日,
为保证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由董事梁旭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直至原董事长可以正常履职。
    对于商业保理业务,公司董事会已决定暂停开展新业务。在此期间,公司将
及时跟进现有保理业务的回款。
    公司主营家电外观复合材料业务及商业保理业务,家电外观复合材料业务主
要由两家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禾盛”)、苏州兴
禾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禾源”)运作,两家子公司的管理团队稳
定,上述董事或高管无法履职不会对公司的制造业产生影响。
    四、上述事项是否影响你公司 2018 年度年报编制及披露,如是,请充分提
示相关风险。
    回复:
    上述事项致使深圳子公司办公场所被查封,现场部分电脑、银行U盾、财务
凭证等文件资料被扣押,中科创商业保理账户被冻结,深圳子公司2018年度审计
工作尚未开展,公司目前也在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子公司办公场地的解封、相关
资料的归还及银行账户解冻,具体何时能解封目前尚无法预计。
    公司2018年度报告披露日为2019年4月26日,如上述事项不能及时解决,将
影响2018年度年报审计,2018年度审计报告可能无法正常出具,进一步影响公司
2018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交易所有权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上述请你公司结合上述情况,自查是否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如是,请说明具体影响
和应对措施;如否,请说明你公司的判断依据。请你公司律师核查并发表专业
意见。


                                   5
                      回复: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被相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公司深圳子
              公司办公场地被查封,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保理业务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不属
              于《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具体如下:
                      (1)公司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
              正常的情形。
                      上市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家电用外观复合材料及商业保理业务。
                      公司成立于2002年,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家电用外观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
              及销售,2009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主要通过两家子公司合肥禾盛、
              兴禾源运作,两家子公司的管理团队稳定,业务开展正常。公司为开辟新的利润
              增长点,于2015年6月设立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尝试开展商业保理
              业务。为稳固发展、控制风险,自2018年以来商业保理开展的业务主要是老客户
              的回款及续期。
                      公司家电用外观复合材料及商业保理近三年经营业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家电复合材料:母公司、合肥禾盛以及兴禾源
                                                                                                 商业保理:中科创商业保理
                                                            合计数据
年份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比重                                   入比重

2015 年 1,082,339,894.35   28,268,059.59     1,156,575,520.22       99.69% 22,342,958.50 3,604,166.66        0.31%         1,693,083.59

2016 年 1,050,316,406.42   27,966,196.58     1,231,170,419.93       98.51% 18,982,806.51 18,593,132.84       1.49%         7,013,623.06

2017 年 1,431,589,639.38    2,371,237.76     1,772,117,635.03       95.26% -20,812,972.47 88,114,298.32      4.74%     28,223,896.16

                      注:2017年度公司对持有的厦门金英马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77,254,227.10元。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未发现中科创商业保理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
              为,中科创商业保理也未受到过相关监管部门的相关处罚。上述事项发生后,公
              司委托律师前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爱联派出所了解情况,但未得到任何回复或说明。
                      上述事项对商业保理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对公司家电用外观复合材料
              业务未产生影响,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 第(一)

                                                                    6
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
恢复正常的情形”而应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中科创商业保理办公场地被查封,法定代表人被要求协助调查,公司董
事会于2019年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商业保理暂停开展
新业务,未来将根据商业保理资产解冻、被扣押资料返还的进展及国家政策的情
况再决定开展新业务时间。在此期间,公司将及时跟进现有保理业务的回款。
    (2)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共119个,其中被冻结的银行
账户共有2个,为中科创商业保理基本户和一般户,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
账户数量占银行账户总数的1.68%。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资金余额为
18,824,455.25元,占公司2018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423,045,439.43元的
4.4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总数占公司全部银行账户数量的比重
不大,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内资金余额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和净资产的比例较小,
且中科创商业保理最近一笔保理业务回款日期为2019年3月,目前尚不到回款日。
公司目前已委托律师向深圳市公安局申请解封账户,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深圳市
公安局未作回复,公司将及时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
    本次中科创商业保理银行账户被冻结不影响保理业务的回款,且中科创商业
保理暂时不开展新业务,本次中科创商业保理银行账户被冻结不影响上市公司及
其他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综上,本次中科创商业保理银行账户冻结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
订)》第13.3.1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因“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而应
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艾萍女士、张晓璇女士及
任杰先生被协助调查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2019 年 1 月 9 日,为保证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董事梁旭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直至原董事长可


                                   7
以正常履职。
    目前,公司董事会可以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不存在《股票上市
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因“公司董事会无
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而应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
提供担保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2018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两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的银行融资业务提
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以及对全资子公司兴禾源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8
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为1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实际担保金额、
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2018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截止2018年12月31
日,公司对兴禾源担保余额为37,707.78万元,对合肥禾盛担保余额为3,000.00
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对外担保,公司亦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者
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情形,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
条第(四)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
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而应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综上,公司认为,公司目前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13.3.1规定的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六、你公司控股股东中科创资产所持77,667,917股公司股份全部被冻结。
请核实说明你公司是否面临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回复:
    经自查,控股股东中科创资产所持有 77,667,917 股公司股份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被深圳市
公安局龙岗分局轮候冻结。
    因控股股东中科创资产办公场地被查封,主要管理人员处于协助调查状态,
公司未能从控股股东方获得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
民法院司法冻结的相关文件。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家属沟通,公司也未获取此次冻


                                    8
结相关文件。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解除了上述冻结。
    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关于深圳子公司办公场地被查封及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补充公告》(公
告编号:2019-003)。
     上述冻结暂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若后期中科创资产持有的被司法冻
结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不排除公司出现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七、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公司始终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在人员、业务、财务及资产等各方面
均一直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应予说明而未说明的其它事项,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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