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科新材: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康)2019-04-30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志康)


    本人作为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
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以审慎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需要发表意见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现就本人2018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参加了公司2018年度召开的8次董事会会议,并列席1次股东大会,无授权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
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二、2018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8年1月30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兴禾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禾
源”)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事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对2017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终止募投项目、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2017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科创商业保理”)房屋转租暨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2018年6月4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董事长范鸣春先生
及总经理许进先生的辞职、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对两家全资子公司兴禾
源和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禾盛”)提供担保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4、2018年6月21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聘任艾萍女士为公
司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年7月27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中科创商业保理向
控股股东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的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6、2018年8月22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对2018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公司2018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7、2018年10月2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变更商业保理会
计估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兴禾源实缴注册资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在履职期间,本人对公司家电外观复合材料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
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进行重点关注,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整
的完成2018年度信息披露工作。
    2、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审慎发表意见,
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自身方面,本人不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的履
职能力,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
东权益。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
       (一)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依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切实履行提名委员
会委员的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依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情
况进行监督。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依照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发展的薪酬发放标准
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姓名:张志康
       电子邮箱:706701396@qq.com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张志康述职
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张志康




                                                     2019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