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新材:关于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中科新材 编号:2019-043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10 万吨新型复合材料(数字印刷 PCM)生产线项
目”,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10 万吨新型复合材料(数字印刷 PCM)生产
线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33,757.42 万元。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已终
止募投项目的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的募集资金则
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95 号)核准,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2017 年 3 月,“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苏
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4.03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1.72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37,551.27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12.70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138.57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4706 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年产 10 万
吨新型复合材料(数字印刷 PCM)生产线项目”。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决议
终止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吨新型复合材料(数字印刷 PCM)生产线项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6,138.57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936.09
其中:(1)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支付金额 2,003.06
(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933.03
减:购买理财产品 33,000.00
加:理财、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1,554.94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757.42
二、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10 万吨新型复合材料(数字印刷 PCM)
生产线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 33,757.42 万元。由于当前公司银行信贷
紧缩,家电外观复合材料业务的流动资金压力较大,为降低营运资金压力,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
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该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共计 10,000.00 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苏州兴禾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
禾源”)的实缴注册资本。
公司拟将部分已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既可以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也可逐步降低兴禾源
的负债水平和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
续稳定发展。
三、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
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同时还可以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
更大的利益。
四、承诺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
1、本次将已终止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 1 年;
3、公司将按照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
投资的情况;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
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事项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 万吨新型复合材料(数字印刷 PCM)生产线项目”已终止,公司拟将部分已终
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
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此次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将部分已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
使用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
意公司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