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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科: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13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ST 中科            公告编号:2019-078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新材”)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9 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经全体董事同意,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召开
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兴禾
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禾源”)和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禾盛”)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及有效期
分别为:
    1、对兴禾源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 1 年(自协议
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2、对合肥禾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 1 年(自协
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 2019 年 7 月 13 日公告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对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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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条款作如下修订:
    修订前:
    第六条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
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
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户数

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当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修订后:
    第六条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
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
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当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 2019 年 7 月 13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中科
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9 年 7 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对原《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作出
如下修订:
    修订前: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举债权限:
    (一)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由总经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定方案,报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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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公司固定资产贷款,单项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连续 12 个月累计

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由董事会决定;超过此权限的固定资产贷款,经董事会

审核后报股东大会决定。

    (三)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由董事会决定。
    修订后: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举债权限:
    (一)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由总经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定方案,报董事
长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由董事会决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 2019 年 7 月 13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中科
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2019 年 7 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 14:30 在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街
道春兴路 15 号苏州兴禾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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