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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8-28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1、公司除与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资金往来外,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18 年 12 月 26 日,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
创商业保理”)办公场地被查封,账户被冻结,法定代表人被要求协助调查;另
外深圳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价值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禾盛生态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香
港子公司中科创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证照、公章、账册等资料因存放于中科创商业
保理被一并扣押。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一直在积极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子
公司办公场地的解封、相关资料的返还及银行账户的解冻,但因相关案件尚处于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尚未对公司深圳子公司的相关资产解封。本报告期内,上述
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往来的情形。

       二、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互相对经营
资金的需求,促进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肥禾盛”)和苏州兴禾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禾源”)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分别为:
  1、    合肥禾盛拟为兴禾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5 亿
     元,担保期限为 1 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实际担保金额、种
     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2、    兴禾源拟为合肥禾盛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 亿
     元,担保期限为 1 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实际担保金额、种
     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具体担保:无。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两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调整对全资子公司合
肥禾盛及兴禾源的银行融资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兴禾源担保额度由不超过 5 亿
元调整至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合肥禾盛担保额度保持不变,为不超过 2 亿元
人民币,上述对外担保期限为 1 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实际担保
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报告期末,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为100,000.00万元人
民币,报告期内实际担保发生额合计为44,780.39万元;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为21,721.98万元。上述发生的担保均为本公司对子公司兴禾源和合肥禾盛提供
的担保。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对两家子公司的具体对外担保如下:
    (1)对兴禾源提供的担保: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园区支行授信期间:2018 年 10 月 25 日—2019

年 10 月 31 日,担保金额为 9,500 万元人民币。
   报告期内实际担保发生额为 8,538.12 万元,期末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
   8,538.12 万元。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授信期间:2018 年 6 月 14

日—2019 年 6 月 14 日,担保金额为 6,000 万元人民币。
   报 告 期 内 实际 担 保发 生 额为 9,117.67 万元 , 期 末 担保 余 额人 民 币 为
   3,119.11 万元。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授信期间:2018 年 4 月 19 日—2019 年 4

月 18 日,担保金额为 8,000 万元人民币。
    报告期内实际担保发生额为 2,000 万元,期末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 0 万元。
    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授信期间:2018 年 4 月 26 日-2019 年 4

月 26 日,担保金额为 9,000 万元人民币。
    报告期内实际担保发生额为 8,998.15 万元,期末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
4,078.34 万元。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授信期间:2018 年 8 月 30 日—

2019 年 8 月 30 日,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
   报告期内实际担保发生额为 9,998.75 万元,期末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
   4,999.5 万元。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授信期间:2018 年 10 月 19 日—2019 年

10 月 19 日,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
    7.报告期内实际担保发生额为 2,377.70 万元,期末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

986.91 万元。
    8.(2)对合肥禾盛提供的担保

    报告期内实际担保发生额为 3,750 元,期末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 0 万元。

    (三)2018年12月26日,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
创商业保理”)办公场地被查封,账户被冻结,法定代表人被要求协助调查;另
外深圳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价值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禾盛生态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香
港子公司中科创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证照、公章、账册等资料因存放于中科创商业
保理被一并扣押。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一直在积极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子
公司办公场地的解封、相关资料的返还及银行账户的解冻,但因相关案件尚处于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尚未对公司深圳子公司的相关资产解封。本报告期内,上述
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根据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4】57 号《关于规范独立董事
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报告期
内,公司除为两家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公司股东、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
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上述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半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志康


             贾国华


             余庆兵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