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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科:关于重大诉讼执行的进展公告2020-05-25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ST 中科         公告编号:2020-034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执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7 月 20 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与滕站的股权转让纠纷。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92)。
    2018 年 1 月 2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传票,通知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上午 9 时 30 分,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就股权转让
纠纷一案交换证据、开庭。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1)。
    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7)苏民初 37
号民事判决书。滕站因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就其与公司的
股权转让纠纷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传票(2018)最高法民终 796 号,通
知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江
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 88 号)就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进行开庭。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4 日、2018 年 6 月 22 日、2018 年 9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8)、《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关于
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
最高法民终 796 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判决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140)。
    二、本次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本案出具的(2019)苏执17号《限

制消费令》和(2019)苏执1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
被执行人滕站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并裁定结果如下:
    本院认为,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应受到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
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本院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财产
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暂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

程序,本案应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向本院申请恢复执
行。

    三、其他需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后续将密切关
注和寻找被执行人滕站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和线索,积极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苏执1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苏执17号《限制消费令》。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