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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科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0-08-07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1、公司除与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资金往来外,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18 年 12 月 26 日,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
创商业保理”)办公场地被查封,账户被冻结,法定代表人被要求协助调查;另
外深圳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价值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禾盛生态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香
港子公司中科创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证照、公章、账册等资料因存放于中科创商业
保理被一并扣押。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一直在积极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子
公司办公场地的解封、相关资料的返还及银行账户的解冻,但因相关案件尚处于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尚未对公司深圳子公司的相关资产解封。本报告期内,上述
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往来的情形。

       二、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及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合肥禾盛”)和苏州兴禾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禾源”)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分别为:合肥禾盛为兴禾
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5 亿元,担保期限为 1 年;兴禾源
为合肥禾盛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 亿元,担保期限为 1
年。报告期内,实际担保发生额为 0,期末担保发生额为 0。
    2、报告期内,经公司 2019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9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两家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及兴禾源的银行融资提供
担保,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分别为:对兴禾源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担
保期限为 1 年;对合肥禾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 1 年。
    报告期内,公司对合肥禾盛的银行融资业务实际担保发生额 210 万元,期末
担保余额 120 万元;公司对兴禾源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实际担保发生额为
11,526.89 万元,期末担保余额 3,594.91 万元,期末担保余额合计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9.31%。
    3、上述对外担保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公司股东、股东的附属企业及
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半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志康


             贾国华


             余庆兵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