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科创: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20-11-14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ST 中科创 公告编号:2020-079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2019 年 11 月 13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苏州中科创新
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保理”)与商业保理客户四川吉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百事恒兴贸易有限公司的商业保理合同纠纷,并安排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上
午 9 时 30 分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八庭就商业保理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审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9 年 11 月 15 日 、 2020 年 7 月 21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044)。
2020 年 10 月 8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传票,通知
公司上述两个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变更为 2020 年 11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具体
内容详见 2020 年 10 月 9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大
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口头通知了上述两个案件开庭审理时间将再
次进行变更。近日,公司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传票,通知公
司上述两个案件安排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
二十七庭开庭审理。
二、其他需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对于
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19)粤03民初4451号、(2019)
粤03民初4453号)。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