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禾盛: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12-02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ST 禾盛 公告编号:2020-081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2020)粤 03
执异 921 号《执行裁定书》,就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科创商业保理”)与深圳东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集
团”)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发生的追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资本投资”)为被执行人的执行异议一案,广东省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商业保
理”)与深圳东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集团”)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已由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2019)深国仲裁 1535 号仲裁裁决,根据裁决书中科
创商业保理和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
资产管理”)需共同支付租金、房屋占有使用费(计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
物业服务费(计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电费、逾期履行利息(计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律师费及仲裁费共计 6,352,241.69 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6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冻结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由于中科创商业保理、中科创资产管理银行账户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未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东海集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东海集团向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追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创资本投资为被执行
人。
二、本次案件裁决情况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如下:
1、追加被申请人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院(2020)粤 03
执 457 号案件的被执行人,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深圳市
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于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2019)深国仲裁 1535 号仲
裁裁决下的债务在未实缴出资人民币 8 亿元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2、追加被申请人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院(2020)粤 03 执
457 号案件的被执行人,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深圳市中科
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于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2019)深国仲裁 1535 号仲裁裁
决下的债务在未实缴出资人民币 8 亿元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
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三、其他需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已着手就上述诉讼事项提起执行异议诉讼,并将与东海集团及其委托方
保持沟通,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上述诉讼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
已对上述房租计提了 400.02 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案件实际进展及时进行相应
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2020)粤 03 执异 921 号;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