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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禾盛: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01-26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ST 禾盛             公告编号:2021-004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 03 民初 130 号),公司起诉深圳东海集
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海集团”)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6 月 18
日、2020 年 12 月 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
账户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0-081),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立案受理。具体情况如
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被追加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申请执行人):深圳东海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人(被执行人):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判决撤销贵院(2020)粤 03 执异 921 号执行裁定书第一项;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3、诉讼事由
       2019 年 11 月 20 日,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2019)深国仲裁 1535 号仲裁裁决书,
裁决中科创保理公司、中科创资产公司向被告支付房屋租金、房屋占有使用费、律师费、
物业费以及电费等款项。
    上述裁决生效后,被告向贵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申请,并在执行过程中申请追加原告
以及中科创资本公司为被执行人。
    2020 年 11 月 30 日,原告收到贵院作出的(2020)粤 03 执异 921 号《执行裁定书》,
裁定:追加原告为(2020)粤 03 执 457 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原告对被执行人中科创保
理公司于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2019)深国仲裁 1535 号仲裁裁决下的债务在未实缴
出资人民币 8 亿元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但是,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告已经第一顺位冻结了中科创资产公司持有深圳壹佰
珠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格灵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研究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华富
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股权,仅是被告认为股权处置会涉及到评估、拍卖等程序,时间
“较长”,明确表示暂不申请处置上述股权,才导致贵院的执行程序终结,而非被执行
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同时,被告第二顺位轮候冻结了中科创保理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在此之前,因中
科创保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涉嫌刑事犯罪,深圳市公安局为调查相关事实首轮冻结该银
行账户及银行全部存款,被冻结的银行存款远高于被告要求支付的款项金额。因中科创
保理公司并不涉嫌刑事单位犯罪,深圳市公安局后续会依法解除对上述银行账户以及银
行存款的冻结,被告之后就会第一顺位冻结银行账户,并实际控制要求支付的等额银行
存款,即中科创保理公司名下也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另外,依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会议纪要”)
第六条规定:“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
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
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具体到本案,被告要求追加原告为被执行人并不
符合该规定。原告在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2019)深国仲裁 1535 号仲裁裁决书确认被
告与中科创保理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之前,中科创保理公司的章程已经对出资期限
变更为认缴出资额在公司设立后十年内缴足,即出资期限届满之日应该为 2025 年,现
在并未到期,被告无权要求原告在出资期限未届满之前承担补充责任。
    二、其他需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已对上述房租计提了 635.22 万
元,后续公司将根据案件实际进展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 03 民初 130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