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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禾盛: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国华)2021-03-2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贾国华)


    作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
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了解
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0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七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共计召开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一次。本人在任
职期间对所有议案都进行了仔细的审核和客观谨慎的思考,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就
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
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2020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0年1月22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增加2019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进展情况、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会计政策变更、使用募集自己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19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对2019年度报告出具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2020年8月5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展
情况、对两家子公司提供担保、会计政策变更、2020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年10月21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拟变更公司名
称及证券简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0年度,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本人通过电话代替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
不定期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董事会会议听取管理层及
相关人员的汇报,关注公司经营风险、内部控制情况及董事会会议执行情况;同
时,时刻关注媒体报道及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勤勉、忠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各类职
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2、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审阅公司事先提供的相关资
料,并向相关人员询问,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同时,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并结合本人
专业所长,参与各议题的讨论,积极审核相关提案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规范公司运
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文件,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联系方式
       姓名:贾国华
       电子邮箱:1049595002@qq.com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贾国华述职报
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贾国华




                                                     2021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