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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禾盛: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1-04-19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ST 禾盛          公告编号:2021-025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禾盛新材”)
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9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 2020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现就问
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相关回复说明公告如下:

    一、2020 年 9 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罪等多项罪名对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提起公诉,请你公司结合张伟及相关人
员在你公司的任职情况、你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等说明上述事项对你公司的
具体影响。

    回复:

    公司成立于 2002 年,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家电用外观复合材料的研发、生
产及销售,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禾盛)、
苏州兴禾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兴禾源)开展业务。

    2015 年,公司设立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
创保理),开始涉足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2016 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变更为张伟。张伟自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来,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19 年 1 月,由于中科创保理法定代表人被要求协助调查,银行账户及资
料被司法冻结、扣押,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被依法逮捕并被提起诉讼,公司第四

                                     1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中科创保理暂停开展新业务。此后,除催收应收
保理款本息外,公司至今未开展新的保理业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应收保理款本息余额 85,943.15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85,833.03 万元,净值 110.12
万元。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家电用外观复合材料业务的管理团队保持稳定,团队
管理经验丰富,客户结构、信用政策、供应商结算条件等未发生不利变化,家电
用外观复合材料业务经营较稳健,2020 年度收入和利润较上年同期略有增长。

    综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
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提起公诉事项不会对公司家电用外观复合材料业务的日
常经营造成影响。

    另外,鉴于公司股东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
被司法冻结并多轮轮候冻结,后期如被司法处置,不排除公司出现控制权变更的
风险;若控制权变更,不排除股东对现有业务调整的可能。

    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根据年报,2018 年你公司全资孙公司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办公场
地被查封、账户被冻结、营业执照等资料被扣押,你公司其他深圳子公司的相
关证照、公章、账册等资料因存放于中科创保理被一并扣押。截至你公司年报
披露日,中科创保理办公室场地仍未解封,银行账户仍处于冻结状态,其他子
公司被扣押的资料仍未归还。请你公司说明被冻结银行账户是否为你公司主要
银行账户,并逐条说明你公司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请会计师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你公司说明被冻结银行账户是否为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共 60 个,其中被冻结的银
行账户有 2 个,系中科创保理基本户和一般户;因证照、公章等被查封导致不能
正常使用的银行账户有 4 个,系其他深圳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

                                      2
司、深圳市中科创价值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禾盛生态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
中科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户。上述被冻结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银行
账户资金余额为 1,898.86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余额 25,352.76
万元的 7.49%。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中科
创保理暂停开展新业务。

    公司家电用外观复合材料业务由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和苏州兴禾源独立开
展业务,两家子公司银行账户均正常使用,资金存放及业务收支结算均正常开展。

    因此,公司认为上述被冻结或者不能正常使用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的主要银
行账户,且不涉及合肥禾盛和苏州兴禾源两家子公司,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基本
无影响。

   (二)上市公司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规定
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一)项规定
的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而导
致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自 2002 年设立以来,公司主要从事家电用外观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
售,并于 2009 年 9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通过合肥
禾盛和苏州兴禾源两家子公司开展,管理团队稳定,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
230Z1412 号),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2,230.73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 5,508.01 万元。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设立中科创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中科创保理暂停开展新业务。公
司其他深圳子公司自设立以来均未开展经营活动,香港子公司中科创国际有限公
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10 完成注销,因此上述子公司的相关资料被扣押、账户被冻
结,不会对公司的家电用外观复合材料业务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公司不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
                                      3
不能恢复正常”而导致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中科创保理账户被冻结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二)项规定的因“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而导致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问询函“二、(一)请你公司说明被冻结银行账户是否为你公司主要银
行账户”之回复,上述被冻结或者不能正常使用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的主要银行
账户,公司不存在因“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而导致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三)项规定
的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而导致股票交易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均正常
履职,且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有序组织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

    因此,公司不存在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而导致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四)项规定
的因“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
报告”而导致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24 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1211 号),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结论为“我们认为,
禾盛新材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因此,公司不存在因“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


                                    4
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而导致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5.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五)项规定
的因“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
情形严重”而导致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自查情况

    公司对禾盛新材、合肥禾盛、苏州兴禾源、中科创保理、深圳市中科创资本
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价值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禾盛生态供应链有限公
司、深圳市中科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的银行流水及往来款项进行了
核查,公司及上述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相关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往
来。

   (2)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对外提供担保的自查情况

    经核查禾盛新材的《企业信用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禾盛新材
除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及苏州兴禾源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外,不存在签订其他
对外担保合同的情况。

    经核查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及苏州兴禾源的《企业信用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肥禾盛及苏州兴禾源不存在对外担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和苏州兴禾源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

    2018 年 12 月 26 日至今,公司子公司中科创保理、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价值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禾盛生态供应链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科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证照、公章等资料仍处于被扣押、冻结
状态。根据已获得的上述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
等资料,上述子公司均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综上,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
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

                                    5
    6.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六)项规定
的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而导致股票交易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对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 230Z1412 号),
公司 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182,230.73 万元,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 5,508.01 万元和 5,544.64 万元。

    因此,公司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
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

    综上,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规定的“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会计师回复:

    请你公司说明被冻结银行账户是否为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并逐条说明你
公司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请会计师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 了解和评价禾盛新材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 访谈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文其,总经理郭宏斌以及实际
控制人配偶王涛,了解上述被冻结和查封子公司的案件进展情况以及家电复合材
料业务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生产经营情况,确认公司是否为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及相关方提供担保、资金支持、代垫费用等现象;

    3. 与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刑警大队警官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及相关账册、
证照、公章和银行账户的查封及冻结情况,并请其代为打印上述被查封、冻结子
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及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协助办理银行询证函的盖
章事宜;获取公司及子公司合肥禾盛和苏州兴禾源的《企业信用报告》及已开立


                                    6
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并对相关银行账户进行函证;

    4. 查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纪要,了解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
开和表决情况;

    5. 通过查询公开信息、了解并获取公司及其代理律师关于保理案件的情况
说明等,关注保理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回款情况以及相关案件的进展,核实应
收保理款的可收回性以及前期坏账计提的合理性,评价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
的影响;

    通过执行以上审计程序,会计师认为,上述被冻结或者不能正常使用银行账
户不属于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第 13.3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根据年报,你公司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22 亿元,净利润 0.55 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0.55 亿元。分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21 亿元、
3.96 亿元、5.20 亿元、5.86 亿元,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 0.09 亿元、0.18 亿元、
0.23 亿元、0.04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0.86 亿元、0.12 亿
元、-0.54 亿元和 0.41 亿元。请你公司结合经营模式、成本费用归集等情况,说
明不同季度利润率及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的原因。
       回复:

       (一)、说明不同季度利润率变动较大的原因

    2020 年度,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率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合计
营业收入                3.21        3.96           5.20        5.86      18.22
净利润                  0.09        0.18           0.23        0.04       0.55
净利润率                2.94        4.59           4.47        0.72       3.02

    根据上表,公司一季度和四季度的净利润率较低,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一季度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下降较多,薪酬、折旧等固定支出
较多,导致一季度净利润率较低;

                                          7
    (2)公司四季度净利润率较低主要系:

    ①受美元贬值超出预期影响,公司四季度产生汇兑损失 597.05 万元;

    ②公司四季度计提了深圳子公司房租租金及其他费用 216.98 万元;

    ③公司四季度计提深圳子公司税收滞纳金 297.60 万元;

    ④公司于四季度一次性计提全年奖金 498.58 万元;

    ⑤公司于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328.25 万元。

    (二)说明不同季度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的原因

    2020 年度,公司各季度末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以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变动情
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上年数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合计
营业收入                      /       3.21       3.96       5.20          5.86    18.22
应收票据                  1.47        1.48       1.57       1.49          1.11          /
        注
应收账款                  3.37        2.18       2.24       2.88          3.60          /
应收款项融资              0.36        0.47       0.81       0.67          0.18          /
预付账款                  0.86        0.76       0.41       0.89          0.58          /
应付票据                  1.96        1.42       0.65       0.67          1.38          /
应付账款                  2.33        2.32       2.53       2.55          2.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       0.86       0.12       -0.54         0.41     0.85
金流量净额
其中:销售商品、提
                              /       2.18       2.21       1.85          3.68     9.92
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
                              /       1.77       2.08       1.87          2.80     8.53
务支付的现金

   注:应收账款不包括应收保理款。

    根据上表可知,公司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是 0.85 亿元,各季度平均经
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是 0.21 亿元。

    公司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 0.86 亿元,高出年度平均数 0.65 亿元,
主要系销售回款和支付货款增加所致,其中应收账款减少 1.19 亿元,应付票据


                                      8
减少 0.54 亿元;二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较一季度减少 0.74 亿元,主要系销售回
款减少以及支付货款增加所致,其中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增加 0.43 亿元,预付货
款减少 0.35 亿元以及应付票据减少 0.77 亿元;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0.54
亿元,主要是销售回款减少以及支付货款增加所致,其中应收账款增加 0.64 亿
元,预付款项增加了 0.48 亿元;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 0.41 亿元,较三
季度增加了 0.95 亿元,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公司家电用复合材料业务主要采用大客户战略,且多数给予一定期间的信用
账期,具体为 3 至 6 个月不等,并接受部分客户的票据结算。

    公司主要原材料镀锌钢板的采购需全额预付货款,然后供应商供货,一般是
提前 45 天左右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

    此类销售和采购模式下,公司销售增加时,销售货款回笼滞后;同时公司为
了应对后续市场变化,必须合理安排资金购买和储备产品主要原材料。因此,疫
情结束后,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销售增加时,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下降较多。

    综上,公司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变动较大符合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

    四、你公司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7.34 亿
元、17.26 亿元、18.22 亿元,同时你公司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销
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10.03 亿元、10.78 亿元、9.92 亿元。请你
公司结合销售模式、信用政策、应收款项变动等情况说明销售商品收到现金持
续低于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主营业务是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及家电用外观复合材料业务,对应
的收入主要包括商业保理业务收入和家电用外观复合材料业务收入,公司的应收
账款包括应收保理款及应收销售货款,其中应收保理款的增减变动计入收到的或
者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核算,应收销售货款增减变动计入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核算。公司 2018-2020 年度不同业务类型下的营业收入
及现金流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9
                         2020.12.31/2020        2019.12.31/2019    2018.12.31/2018
          项目
                              年度                   年度               年度
  商业保理业务收入                      -               5,819.97          13,815.63
  家电复合材料业务收入        182,230.73             166,785.10         159,611.85
        收入合计              182,230.73             172,605.07         173,427.48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
                                            -           3,653.74         15,769.59
  金的现金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99,531.35           107,782.90         100,341.99
  到的现金
      现金流合计                 99,531.35            111,436.64         116,111.58

      (二)对于商业保理业务,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商业保理业务
  收入*(1+税率)+应收保理利息减少。2018-2020 年度保理业务现金流和与保理
  业务收入的变动过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业务类                        2020.12.31/2020 2019.12.31/2019 2018.12.31/2018
                 项目
  型                               年度            年度            年度
         商业保理业务收入                   -        5,819.97       13,815.63
         加:销项税                              -           349.19            828.94
         加:应收保理利息的
商 业 保 减少                                    -        -2,265.42          1,125.02
理业务   加:协议转让的应收
                                                 -          -250.00                   -
         保理利息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
                                                 -         3,653.74         15,769.59
         佣金的现金

      通过上表数据可知,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变动基本与应收保理利
  息及商业保理业务收入变动情况相符。

      (三)对于家电用外观复合材料业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家
  电用外观复合材料业务收入*(1+税率)+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减少+应收货款
  减少,2018-2020 年度家电复合材料业务现金流与家电复合材料业务收入的变动
  过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业务类                      2020.12.31/2020 2019.12.31/2019 2018.12.31/2018
                 项目
   型                            年度            年度            年度
家 电 复 家电复合材料业务收
                                 202,433.83      186,452.34      183,133.62
合 材 料 入(含税)

                                       10
业务     加:应收票据及应收
                                     4,862.66        2,421.78        -2,146.09
         款项融资的减少
         加:应收货款的减少          -5,398.49          25.81        -2,972.11
         减:应收票据背书转
                                   101,006.11       80,683.95       76,441.37
         让支付货款及设备款
         加:预收款的增加              124.78          -90.20         -193.30
         加:其他影响                -1,485.32        -342.88        -1,038.76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99,531.35      107,782.90      100,341.99
         收到的现金

       根据与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以及与供应商签署的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存在以
  票据收取货款并通过票据背书转让方式与供应商结算货款或设备款情况,该结算
  方式下没有现金流入和流出,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影响较大。因此,
  考虑应收票据背书转让金额影响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家电复合
  材料业务收入及应收款项的变动金额情况基本相符。

       综上,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销售商品收到现金持续低于营业收入,一方面
  系商业保理收入收到的现金计入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影响,另一方面
  系票据背书转让支付货款及设备款所致。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相关政策的选择及执行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要求;实施函证和截止测试以及分析性程序,确认收入是否存在异常;

       2. 获取公司货币资金明细账以及现金流的编制过程,复核公司现金流量表
  的准确性;

       3. 获取公司应收票据备查簿并对应收票据进行监盘和函证,检查票据余额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票据背书转让或者贴现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 检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和供应商的采购合同,了解结算条件、收付款
  方式以及信用期等;

       通过执行以上审计程序,会计师认为,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现金持续低于营业
  收入主要系商业保理收入收到的现金计入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内以及


                                      11
       票据背书转让支付货款及设备款所致,符合公司的业务模式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五、根据年报,你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销售费
       用中的包装费、运输费等视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使得你公司 2020 年
       销售费用同比减少 87.9%。

           (一)请你公司补充说明营业成本中包装费、运输费、港杂费的具体金额,
       并说明上述费用的总金额是否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一致。

           回复:

           公司 2020 年计入营业成本中的包装费、运输费、港杂费的具体金额为
       2,339.45 万元、1,811.83 万元、1,036.55 万元。考虑上述费用后的销售费用总金
       额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比例      备注
       营业收入                   182,230.73       172,605.07        5.58
 1     其中:家电复合材料业务     182,230.73       166,785.10        9.26
             保理业务                         -      5,819.97     -100.00
                                                                          还原后的销售
       销售费用                     5,814.24         5,176.76       12.31
                                                                          费用
       其中:包装费                 2,339.45         2,132.87        9.69 还原包装费
                                                                          还原运输费、
             运输、港杂费           2,848.38         2,472.09       15.22
                                                                          港杂费
 2           工资类费用               427.16           387.02       10.37
             办公费                   107.91           107.02        0.83
             差旅费                    41.77            48.53      -13.93
             折旧费                     0.29             1.75      -83.43
             其    他                  49.28            27.48       79.33
       销售费用率                       3.19             3.00        6.33
 3     其中:家电复合材料业务
                                        3.19             3.10
       销售费用率

           从上表可知,公司营业收入由家电复合材料业务和商业保理业务构成,其中
       商业保理业务已于 2019 年 1 月份暂停开展新业务,相关业务人员均已离职,未
       发生销售费用支出,上述销售费用均系家电复合材料业务相关支出。考虑包装费、
       运输费、港杂费后,公司 2020 年度的销售费用为 5,814.24 万元,较 2019 年度增


                                              12
长 12.31%,与家电复合材料业务收入的增长幅度基本一致;公司 2020 年度销售
费用占家电复合材料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3.19%,与上年度的 3.10%基本持平。
    综上,考虑计入 2020 年营业成本中的包装费、运输费、港杂费后的销售费
用总金额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基本一致。

    (二)请说明你公司在 2020 年度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中
是否按照上述准则对销售费用及营业成本进行分类和列报。

    回复: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销售费用                       982.98              1,245.88          1,565.39
其中:包装费                   378.22                  526.30            710.18
    运输费、港杂费             490.65                  558.92            706.43
营业成本                    27,393.57             33,260.50         42,799.01
包装费、运输费、港杂
                                  3.17                   3.26              3.31
费帐营业成本的比例

    公司第一至三季度报告未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将销售费用内的包装费、运
输费、港杂费重分类至营业成本进行列报。上述重分类事项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
小,不会对公司各期净利润产生影响,不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的经济决策,并
且已经在年度报告内进行了重分类调整,因此不再对第一至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

    六、根据年报,报告期末你公司速动比率为 0.81,其中短期借款余额为
60,085.69 万元,较期初减少 5,059.62 万元,远大于货币资金余额为 25,352.76 万
元。报告期内,你公司利息支出为 4,560.2 万元,同比增长 26.3%,占净利润的
82.79%。

    (一)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是否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以及你公司为确保偿付能力、防范财务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二)请你公司说明在借款额减少的情况下,利息支出增加的原因及合理


                                         13
性。

    (三)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是否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以及你公司为确保偿付能力、防范财务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5,352.76 万元,短期借款余额 60,085.69 万元
(其中应付利息 95.69 万元),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速动比率较低,公司的
短期偿债能力较弱,短期债务风险较高,但是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保理业务暂停后,公司的家电复合材料业务仍正常经营,营业收入、
毛利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金额等稳定增长;公司的客户结构、供应商结算条件、
人员结构等未发生不利变化。近两年,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润以及现金
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主营业收入(家电复合材料)                         182,230.73                    166,785.10
             毛利率                                        16.36                      13.28
                      *
             净利润                                      5,508.01                -119,814.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00.44                   6,643.93

   注: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为-119,814.18 万元,主要系计提保理业务坏账准备 120,821.59

万元所致。

    2.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贷款银行       2020.12.31 余额             抵押或者担保             借款日     约定还款日
                                      保证人: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
华鑫国际信托
                          54,000.00   有限公司、张伟、王涛及深圳市   2020/6/21    2021/6/21
有限公司
                                      中科创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苏州               2,000.00   苏(2018)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    2020/6/9    2021/3/24
工业园区支行               2,000.00   第 0000015 号                  2020/6/11    2021/3/24



                                             14
江南农村商业                   苏(2018)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
                    1,990.00                                  2020/9/21   2021/9/21
银行苏州分行                   第 0000015 号
    合计           59,990.00


    上述借款中,公司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之间的信托借款原本金是 7 亿元,
原到期日是 2019 年 6 月 21 日。该笔贷款到期前,公司与其协商展期了两次并归
还了 1.6 亿元贷款本金,展期后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贷款余额为
54,000.00 万元。该笔贷款到期前,公司将继续与其协商展期事宜。

    截止至本函回复之日,公司与浦发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之间的借款金额
4,000.00 万元,已按照合同约定偿还,未出现逾期未还款情形。

    针对上述短期借款以及短期偿债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首先,公司将继续深耕、开拓家电复合材料业务,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产品
线,提升家电复合材料业务的营收规模和盈利水平;其次,公司尚有三处厂房及
办公楼,分别是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朱街 9 号的厂房(不动产权编号:苏 2018 苏
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 0000015 号)、苏州工业园区朱街 2 号的厂房(不动产权
编号:苏 2018 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 0000016 号)和苏州工业园区后戴街 108
号的厂房及办公楼(不动产权编号:苏(2020)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 0000287
号)。上述厂房及办公楼中,朱街 9 号已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工业园区
支行,取得借款 4,000.00 万元人民币(本函回复日已偿还),该厂房土地面积
6.06 万平米,建筑面积 1.27 万平米,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朱街 2 号已抵押给江
南农村商业银行苏州分行,取得借款 1,990.00 万元人民币,该厂房土地面积 3.88
万平米,建筑面积 1.76 万平米,处于出租状态;后戴街 108 号厂房及办公楼土
地面积 5.82 万平米,建筑面积 3.52 万平米,未用于抵押和担保,处于出租状态。
如果公司不能按期归还银行借款,上述房产可处置并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最后,
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银行各方协商,通过部分偿还、展期等方式努力达成债务和
解方案,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并通过增加抵押、处置非经营性资产、合
法贷款等方式全力筹措资金,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综上,从以上分析来看,公司短期偿债风险虽然较高,但是鉴于家电复合材


                                      15
料业务正常经营,收入和利润稳定增长,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在保持家电复合材料业务继续稳定增长,营收和盈利水平逐步提升的情况
下,多方筹措资金归还或者协商展期上述借款或者通过处置资产的方式来偿还借
款。

       (二)请你公司说明在借款额减少的情况下,利息支出增加的原因及合理
性。

       回复:

       公司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备注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4,560.20         3,610.58
营业成本-保理业务成本                                   -       3,395.96
利息支出合计                                   4,560.20         7,006.55
平均借款金额                                 62,490.00        82,470.00
平均借款利率                                         7.30             8.50

       公司 2019 年度根据保理合同约定确认了 5,819.97 万元的保理业务收入,并
按照收入成本匹配原则,将借款利息支出作为保理业务的营业成本列示;保理业
务终止后,公司将所有的利息支出作为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核算。因此,短期借
款 2020 年末余额较上期末余额下降的情况下,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增加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

       (三)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 通过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家电复合材料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不限
于家电复合材料业务的收入变动、利润增长、主材价格波动、客户结构变动、与
供应商和客户的结算条件变动等情况,评价上述事项对公司家电复合材料业务的
影响;



                                      16
    2. 了解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情况和偿债能力,关注是否存在大额债务;获
取公司管理层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的说明以及偿债安排,分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未来的现金流预期、目前的资金余额、可用授信额度和相关房产、土地的变现情
况,综合评价公司管理层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及偿债安排的可行性;

    3. 了解公司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的会计处理,评价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费用
的完整性;

    通过执行以上审计程序,会计师认为,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弱,短期债务
风险较高,但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借款额减少的情况下,利
息支出增加,主要系保理业务暂停之后,与之相关的借款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核算所致。

    七、根据年报,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2.06 亿元,其中按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8.15 亿元,你公司在 2019 年度计提
坏账准备 8.15 亿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3.91 亿元,
你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3,169.72 万元。

    (一)请补充披露剔除应收保理款后你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
名的应收账款情况,包括形成原因、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并说明与欠款方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请结合应收保理款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以及欠款方财务情况说明你
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合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补充披露剔除应收保理款后你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
名的应收账款情况,包括形成原因、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并说明与欠款方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将应收保理款剔除后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单位      形成原因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余额   与公司关系



                                   1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货款         6,413.36     一年以内       320.67      非关联方

        合肥雪祺电气有限公司          销售货款         2,758.90     一年以内       137.94      非关联方
        Haiphong Steel Flower Co.
                                      销售货款         2,016.11     一年以内       100.81      非关联方
        ,Ltd
        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销售货款         2,046.74     一年以内       102.34      非关联方
        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
                                      销售货款         1,994.12     一年以内        99.71      非关联方
        公司
                  合计                                15,229.23                    761.47


             (二)请结合应收保理款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以及欠款方财务情况说明你
        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合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保理款及应收保理利息余额及其坏账准
        备计提的情况、诉讼进展和欠款方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9.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20.12.31
     客户                       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         到期日       应收本金计    应收利息的
                  本金余额                      本金余额
                                  余额                          余额                          提坏账        坏账
海南国际旅游产
业融资租赁股份    25,000.00         1,382.64     25,000.00        1,382.64     2019.6.17      25,000.00      1,382.64
有限公司
盈华融资租赁有
                  25,000.00         1,382.64     25,000.00        1,382.64     2019.6.19      25,000.00      1,382.64
限公司
中国融资租赁有
                   4,900.00                -      4,900.00               -     2019.3.25       4,900.00             -
限公司
深圳市华瑞兴成
融资租赁有限公     2,200.00          121.06       2,200.00         121.06      2019.6.23       2,200.00       121.06
司
四川吉光贸易有
                   7,198.72            3.06       7,198.72           3.06      2019.6.15       7,198.72         3.06
限责任公司
成都百事恒兴贸
                   8,800.00          486.69       8,800.00         486.69       2019.6.5       8,800.00       486.69
易有限公司
上海浩深环保科
                   7,000.00          379.14       7,000.00         379.14      2019.3.17       7,000.00       379.14
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浩泽清源环
保科技发展有限     1,000.00           47.31       1,000.00          47.31      2019.3.28        934.80         47.31
公司
贵州绿原药业有
                      449.35          38.78        449.35           38.78      2019.6.16        449.35         38.78
限公司



                                                      18
六盘水竞泽医药
                             -          112.73               -     112.73         2019.4.8            -       67.80
有限公司
四川浩源建筑工
                             -          441.05               -     441.05    2018.12.17               -      441.05
程有限公司
      合计           81,548.07     4,395.09       81,548.07       4,395.09               /    81,482.86     4,350.17

               (续表)

             主要财务情况                              案件进展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020 年 11、12 月两次公告被列为失信       案号 4467、4468、4469 在 2020 年
被执行人,担保方联合创业融资担保集        12 月 23 日开庭;案号 4470、4472        应收保理款本金及利息已全额计
团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和 2020 年多次      在 2020 年 11 月 13 日开庭。均未宣      提坏账准备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判。
                                     案号 4471 暂未开庭;案号 4452 在
2020 年 9 月公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20 年 11 月 13 日开庭;案号 4473、
                                                                          应收保理款本金已全额计提坏账
担保方北京联合开元融资担保有限公 4475、4476 在 2020 年 11 月 18 日开
                                                                          准备
司于 2019 年 11 月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庭;除 4471 未开庭外,其他均已开
                                     庭,未宣判。
2019 年 11 月、2020 年 6、7、9 月多次     案号 4474 在 2021 年 1 月 21 日开庭,   应收保理款本金及利息已全额计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宣判。                                提坏账准备
                                          案号 53891,判决如下 1.被告深圳圆
                                          方管理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保理公司 2200 万元的本
2019 年 9 月被列入经营异常;担保方
                                          金及对应的溢价回购款,深圳市华瑞
华富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                                                应收保理款本金及利息已全额计
                                          兴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承担补充清
圆方管理有限公司被列示经营异常和                                                  提坏账准备
                                          偿责任;2.华富企业管理(深圳)有
失信被执行人
                                          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华瑞兴成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不能清偿致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3.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案号 4451,原定 2020 年 9 月开庭,
公司名下无较大价值的财产,涉及诉讼        后法院通知延期至 2020 年 11 月 11       应收保理款本金及利息已全额计
10 多件                                   日,法院再次通知延期至 2020 年 11       提坏账准备
                                          月 18 日开庭。尚未宣判。
                                          案号 4453,原定 2020 年 9 月开庭,
轻资产公司,公司名下无较大价值的资        后法院通知延期至 2020 年 10 月 28       应收保理款本金及利息已全额计
产,债权难以清偿                          日,后再次延期至 2020 年 11 月 11       提坏账准备
                                          日和 2020 年 11 月 18 日。尚未宣判。
                                          案号 53861 和 53862,判决如下:1.
                                          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
公司名下无较大价值的资产,保全到的        保理公司 7000 万元的本金及对应的        应收保理款及利息已全额计提坏
资产价值较低,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利息。2.驳回其他诉讼请求。3.冻结        账准备
                                          上海深池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
                                          金 54,546.31 元;
公司名下无较大价值的资产,保全到的        案号 53889,判决如下:被告在判决        公司诉前财产保全北京浩泽清源


                                                        19
资产价值较低,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低   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保理公司      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0.41 万
                                     1000 万元的本金及对应的利息(利     元货币资金,按照保全金额的
                                     息按照 1000 万的基数和利息 4.35%    50%作为可收回金额,其余全额
                                     计收,前次已支付的 2100 万保理款    计提坏账;
                                     对应利息中超出 4.35%的 69.82 万元
                                     予以冲减)。
                                     案号 53890,判决如下:被告在判决
涉诉较多,公司名下资产已被抵押或者
                                     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保理公司
查封,未发现其他可供清偿债务的财
                                     392.7 万元的本金及对应的利息;贵    应收保理款本金及利息已全额计
产;担保方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涉
                                     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和邓杰承担      提坏账准备
诉较多,并且根据律师说明,财务报表
                                     不能偿还部分三分之一连带责任;驳
净资产和利润较小
                                     回其他诉讼请求;
                                     案号 53860,判决如下:被告在判决
                                                                         根据判决和财产保全情况,应收
                                     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保理公司
涉诉较多                                                                 保理利息计提 67.80 万元坏账准
                                     44.92 万元的溢价回购款及对应的逾
                                                                         备
                                     期违约金,驳回其他请求。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     案号 53863,判决如下:被告在判决
系;担保方海上嘉年华(青岛)置业有   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其支付保理公司    应收保理利息已全额计提坏账准
限公司和成都市嘉锦置业有限公司被     441.05 万元的溢价回购款及对应的     备
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             逾期违约金。

               综上,根据保理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诉讼判决、财产保全情况,公司对
           应收保理款本息按照剔除财产保全影响后的金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合理、谨慎。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 通过访谈及检查诉讼相关文书、银行流水等,了解应收保理款诉讼事项
           的进展、保理业务的回款情况;

               2. 通过查询公开信息、了解并获取公司及其代理律师关于保理案件的情况
           说明等,关注保理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回款情况以及相关案件的进展,核实应
           收保理款的可收回性以及前期坏账计提的合理性;

               综上,会计师认为,公司对应收保理款本息按照剔除财产保全影响后的金额
           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合理、谨慎。

               八、根据年报,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3.78 亿元,同比增长 23.29%,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 1,036.36 万元,较期初减少 315.44 万元。



                                                  20
     (一)请你公司说明存货余额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存货积压的
情形。

     (二)请你公司结合存货库龄、销售毛利率、存货期后销售及同行业可比
公司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三)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你公司说明存货余额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存货积压的
情形。

         公司存货类别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增加           增长率
原材料                    16,007.01               13,885.07    2,121.94          15.28
库存商品                  21,799.43               16,779.83    5,019.60          29.91
 合 计                    37,806.44               30,664.90    7,141.54          23.29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组成。2020 年末存货余额较 2019 年末余
额增加 7,141.54 万元,增长了 23.29%,主要系 2020 年随着国内外疫情形势的不
断好转,公司的销售规模逐步扩大,相应的备货也增加所致。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末的原材料已被生产领用 11,821.39 万
元,占期末原材料余额的 73.85%,库存商品已被销售并结转成本 19,594.66 万元,
占期末库存商品的 89.89%。上述被生产领用及销售的存货合计占期末存货余额
的 83.10%。因此,公司期末存货已基本实现销售,不存在存货积压情形。

     从存货周转率来看,公司 2020 年的存货周转率为 4.77,较 2019 年的 4.62,
增加了 0.15。

     综上,公司 2020 年末存货余额增长主要系收入增长,备货增加所致,与公
司销售规模是匹配的,不存在存货积压风险。

     (二)请你公司结合存货库龄、销售毛利率、存货期后销售及同行业可比
公司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21
                公司存货类别及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6,007.01           540.61        15,466.40 13,885.07                600.44 13,284.63
        库存商品        21,799.43           495.76        21,303.67 16,779.83                751.36 16,028.47
         合 计          37,806.44         1,036.37        36,770.07 30,664.90              1,351.80 29,313.1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是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存货 2020 年末余额较上年
        末增长了 23.29%,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下降了 23.33%。主要原因如下:

                1. 存货库龄分析

                各年末存货库龄及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序                             一年以内              一年以上                          一年以内             一年以上
      项 目      账面余                                                 账面余
号                           存货余      跌价      存货     跌价准                  存货余      跌价     存货余     跌价
                   额                                                     额
                               额        准备      余额          备                   额        准备       额       准备
1     原材料     16,007.01     118.96      48.97   992.52        491.64 13,885.07     430.65    174.01     889.14   426.43
2    库存商品    21,799.43     212.98      46.43   553.07        449.33 16,779.83     302.95    131.15     834.38   620.21
      合 计      37,806.44     331.94      95.40 1,545.59        940.97 30,664.90     733.60    305.16   1,723.52 1,046.64


                从上表可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下降主要是需要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余
        额减少所致。

                公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主要是一年以上库龄存货计提的减值准备。公司
        2020 年底一年以上库龄的存货余额为 1,545.59 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是 940.97 万元,占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的 90.79%;公司 2019 年底一年以上库
        龄的存货余额为 1,723.52 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1,046.64 万元,占期末
        存货跌价准备余额的 76.67%。2020 年底,公司一年以上库龄的存货余额较上年
        同期减少 177.93 万元,下降 10.32%,与之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减少 105.67
        万元,下降 10.10%,下降幅度基本一致,存货跌价计提未见异常。

                公司 2020 年底一年以内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是 95.4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
        少 209.77 万元,下降 68.74%,主要系公司 2019 年将生产线和相关存货全部搬迁

                                                            22
至苏州兴禾源,搬迁过程中部分存货产生了毁损,导致 2019 年一年以内存货计
提的跌价准备较高。

    因此,公司 2020 年末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23.33%,主要系
一年以上库龄存货余额减少以及 2019 年产线搬迁过程中存货出现毁损导致。

    2. 毛利率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家电复合材料*   182,230.73     152,421.18             16.36      166,785.10    144,627.79         13.28
  商业保理                 -               -               -       5,819.97      4,379.56         24.75
    合计        182,230.73     152,421.18             16.36      172,605.07    149,007.34         13.67

    注:2020 年度家电复合材料成本不包括因新收入准则实施重分类的销售费用金额。


    从上表可知,公司 2020 年度的毛利率为 16.36%,高于销售费用率,因此公
司存货中的正常品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 存货的期后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
                                                                 期后领用及销售结          期后领用及销
    项目        期后时间范围        期末存货余额
                                                                     转金额                售结转比例
2020 年末存货
                2021 年 1-3 月                 37,806.45                   31,416.05              83.10
期后销售情况

    2020 年末存货期后领用及销售金额为 31,416.05 万元,用于销售结转比例为
83.10%,已基本实现销售,不存在积压情形。

    4. 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 %

             项目                    本公司              立霸股份             扬子新材        华达新材
                存货余额              37,806.44                11,011.78       33,180.61       78,323.45
2020.12.31   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1,036.37                       -         201.80                  -
             跌价准备占存货比                  2.74                    -            0.61                 -

                                                23
                存货余额        30,664.91   8,489.27   77,786.15   63,938.84
2019.12.31   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1,351.81          -      201.80           -
             跌价准备占存货比        4.41          -        0.26           -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立霸股份、扬子新材、华达新材 2020 年度报告尚未披
露,2020 年 12 月 31 日存货和跌价准备数据是其三季报余额。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立霸股份和华达新材 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3 季度未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扬子新材 2019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 0.26%,2020 年
三季报暂未计提存货跌价。总体来看,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上
市公司。

    综上,公司根据存货减值测试结果判断是否需要计提跌价准备。除已经计提
的存货跌价准备之外,期末存货不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
充分、合理的。

       会计师回复:

       (三)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 访谈公司总经理以及销售负责人,了解公司的销售模式、采购模式、业
务开展情况以未来发展趋势,核实期末存货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 了解公司的存货管理制度,获取期末存货明细表、库龄分布及占比、存
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表,对公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进行重新计算,检查公
司存货跌价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执行;

    3. 获取存货期后销售情况明细表,检查存货期后的周转情况;

    4. 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余额及变动情况、存货周转率情况及存货跌价
准备计提情况,并与公司情况进行对比。

    综上,会计师认为,公司期末存货余额的增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积
压情形;存货跌价准备相关会计政策一贯执行,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
理。


                                      24
     九、根据年报,你公司 2020 年研发费用为 6,005.47 万元,研发费用加计
扣除对你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仅为 110.32 万元。请结合研发费用的构成说明
你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执行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研
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75%进行加计扣除。

     回复:

     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直接材料                                                              4,544.61
职工薪酬                                                              1,087.30
其 他                                                                   373.56
                  合   计                                             6,005.47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科技
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40 号)的规定,对账面核算的研发费用进行重新归集,将
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标准的费用予以剔除后,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
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政策延期]》(财税[2018]99
号)的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

     因此,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仅为 110.32 万元主要系
公司剔除了不符合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的研发费用所致,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研
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75%进行加计扣除。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9 日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