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禾盛新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07-31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子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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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
报告相关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
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年二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净利润值不低于7000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2022年两年累计净利润值不低于15000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以扣
除股权激励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上述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进行考核,根据绩效考
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
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届时按照下表确定个人层面系数: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合格及以上 不合格
个人层面系数 100% 0%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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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解除限售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售资格及解除限售数量。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
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九、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
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5 个工
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
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人力资源部
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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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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