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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康)2022-04-08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志康)


    本人作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以审慎严谨、尽职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就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情
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参加了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十一次董事会会议,未列席股东大会,无授权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议,在会前主动了解议题相关情况和资料,在
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公司三
会的召开均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着对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负责的原则,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1年3月2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2020年
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全资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
金额、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2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
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6月1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
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7月3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
理性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8月1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6、2021年8月2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年10月25日在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补选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年11月29日在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互相
提供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年12月15日在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本人通过电话代替现场考察,通过电话、微信等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
活动,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对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对涉
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股权激励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全体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各项法规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作为委员会的委员,我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
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姓名:张志康
    电子邮箱:706701396@qq.com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张志康述职报
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张志康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