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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国华)2022-04-08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贾国华)


    作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
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了解
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参加了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九次董事会会议,两次列席股东大会,无授权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
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1年3月2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2020年
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全资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
金额、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2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
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6月1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
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7月3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
理性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8月1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6、2021年8月2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年10月25日在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补选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度,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代替现场考察,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不定期沟通,了解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利用董事会会议听取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管理体系
建设、关联交易、重大担保等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同时,时刻关注媒体报道
及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监督企业的经营运作。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能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
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和行使表决权,促
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更加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
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
    根据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任职资格事项
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查,为公司的管理团队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
    2、审计委员会
    积极参与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内控制度的审查等工作;对公
司内部审计程序及内控规范提出了建议,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提高
公司内部控制程序运作的规范性。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为本人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因个人原因,
本人于2021年11月12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
关部门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贾国华述职报
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贾国华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