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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庆兵)2023-03-30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庆兵)


    本人作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历
次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6月1日,本人在公司任期届满6年离任。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
议4次,实际出席4次,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未列席公
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出席相
关会议,在会议当中,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无反对、弃权情况。
    二、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2年2月25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补选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0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
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
售汇业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
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2022年5月13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换届选举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2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议,通过电话和邮件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
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内部管理情况,及时掌握公
司运行状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本人充分发挥工作独立性,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需独立董事发表
意见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发表客观、公
正的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大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切实保护好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余庆兵述职报
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余庆兵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