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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盛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得事前认可意见2023-03-30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苏
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就续聘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
审计机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认真审阅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
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作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彭陈、刘雪峰、俞峰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