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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艺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4-23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
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发
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3、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独立董事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通过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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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 珠 明                 罗 其 安                   罗 维 满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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