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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艺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的部分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2-05-24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Jingyi Metal Co.,Ltd.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部分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实际控制
                                   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裕辉、周炳高、施晖、
卫波、王卫冲、徐挺、袁备、张福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艺股份”)于近日收到公
司控股股东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建控股”),实际控制人黄裕辉、
周炳高、施晖、卫波、王卫冲、徐挺、袁备、张福斌签署的《南通三建控股有限
公司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和《南通三建控股有限
公司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经友好协商一致,张福斌、王
卫冲、徐挺、袁备、卫波五人因个人原因决定退出一致行动关系,上述张福斌等
五人退出一致行动关系后,黄裕辉、周炳高、施晖三人仍为一致行动关系并于同
日重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之部分股东建立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4 月 3 日,黄裕辉、周炳高、施晖、卫波、王卫冲、徐挺、袁备、张
福斌八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三建控股重要人事任命、财务政策、经
营事项决策等方面行动保持一致,并同时约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江苏南通三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 36 个月有效。为保障
三建控股的长期稳定发展,2018 年 11 月 11 日,上述黄裕辉等八人决定进一步明
确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规范未来的一致行动行为,为此签署了新的《南通三建
控股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自签署之日起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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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Jingyi Metal Co.,Ltd.

    二、控股股东之部分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基本情况
    经友好协商一致,张福斌、王卫冲、徐挺、袁备、卫波五人因个人原因决定
退出一致行动关系,2022 年 5 月 19 日,黄裕辉、周炳高、施晖、张福斌、王卫
冲、徐挺、袁备、卫波八人签署了补充协议,上述张福斌等五人退出一致行动关
系后,黄裕辉、周炳高、施晖三人仍为一致行动关系并于同日重新签署了一致行
动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黄裕辉、周炳高、施晖、张福斌、王卫冲、徐挺、袁备、卫波(本协议中,
以上八方合称“各方”,单称“一方”)分别于 2016 年 4 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以下简称“2016 年协议”),2018 年 11 月签订了《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一致
行动协议》(以下简称“2018 年协议”)。
    2、根据上述“2016 年协议”和“2018 年协议”约定,本协议各方作为一致
行动人,在三建控股重要人事任命、财务政策、对三建控股行使经营决策权及股
东会、董事会等相关权利时,各方保持一致。
    现本协议其中的五方,即张福斌、王卫冲、徐挺、袁备、卫波,因个人原因
决定退出一致行动关系,根据 2018 年协议第六条的约定,就相关事宜,达成本补
充协议,由各方共同信守: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上述“2016 年协议”和“2018 年协议”自本补充协议
签署之日终止,即协议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黄裕辉
    乙方:周炳高
    丙方:施晖
    (协议中以上三方合称“各方”,单称“一方”)
    1、各方一致确认,自三建控股设立以来,各方即已对三建控股行使经营决策
权及股东会、董事会相关权利时,实施一致行动。
    2、各方作为一致行动人,在对三建控股行使经营决策权及股东会、董事会相
关权利时,各方保持一致。一致行动使用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提名和任命三建控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成员;
    (2)行使三建控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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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行使三建控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
     (4)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建控股章程规定构成三建控股重大经营事项的提
案权、表决权;
     (5)保证所推荐的董事、监事人选在三建控股董事会或监事会会议行使表决
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
     3、各方同意,在相关法律文件中将甲方、乙方、丙方作为三建控股一致行动
人的地位予以明确。
     4、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长期有效。各方一致同意终
止本协议,则本协议失效。除非法律规定及各方另行约定,各方不得擅自解除本
协议。


     三、控股股东之部分股东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解除前,黄裕辉、周炳高、施晖、卫波、王卫冲、徐挺、袁备、张福斌
八人合计持有三建控股 48.92%的股权,三建控股持有上市公司 75,184,700 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9996%。黄裕辉、周炳高、施晖、卫波、王卫冲、徐挺、
袁备、张福斌八人通过一致行动人关系,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36,780,356 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4.67598%,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序                     持有控股股东注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姓名
号                    册资本比例(%) 间接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黄裕辉                   22.04             16,570,708                 6.61199

 2    周炳高                   10.58              7,954,541                 3.17399
 3        施晖                  9.85              7,405,693                 2.95499
 4        卫波                  1.32               992,438                  0.39599

 5    王卫冲                    1.32               992,438                  0.39599
 6        徐挺                  1.32               992,438                  0.39599

 7        袁备                  1.17               879,661                  0.35099
 8    张福斌                    1.32               992,438                  0.39599
     合计                      48.92             36,780,356                 14.67598
      注:表格中数据如出现差异,是因为四舍五入所致,敬请留意。
     张福斌、王卫冲、徐挺、袁备、卫波五人退出一致行动关系后,该等股东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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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不变,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同时,三
建控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和比例保持不变。黄裕辉、周炳高、施晖三人合计持
有三建控股 42.46%的股权,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31,923,42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12.73798%。
                     持有控股股东注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序
        姓名          册资本的比例
号                                       间接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黄裕辉                 22.04             16,570,708                 6.61199
 2    周炳高                 10.58              7,954,541                 3.17399

 3      施晖                  9.85              7,405,693                 2.95499
     合计                    42.46             31,923,424                 12.73798

     注:表格中数据如出现差异,是因为四舍五入所致,敬请留意。
     控股股东三建控股及黄裕辉、周炳高、施晖、卫波、王卫冲、徐挺、袁备、
张福斌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黄裕辉持有三建控股 22.04%的股权、周炳高持有三建控股 10.58%的股权、施
晖持有三建控股 9.85%的股权,三人合计持有三建控股的股权比例为 42.46%;三
建控股的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且和黄裕辉、周炳高、施晖三人的合计持
股比例差距较大。同时,退出一致行动关系的五人即张福斌、王卫冲、徐挺、袁
备、卫波作为三建控股的股东,其合计持股比例为 6.4607%,与黄裕辉、周炳高、
施晖三人的合计持股比例差距较大;该五人及三建控股均已说明三建控股半数以
上的董事会成员由黄裕辉、周炳高、施晖三人提名,认可三人对三建控股的实际
控制地位。此外,黄裕辉作为第一大股东,长期担任三建控股董事长及法定代表
人职务,周炳高长期担任三建控股副董事长职务,施晖长期担任三建控股副董事
长并担任总经理职务;该三人对三建控股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具有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黄裕辉、周炳高、施晖作为一致行动人对三建控股的股东会、董
事会表决以及三建控股的其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具有重大影响,能够对三建控股
实现控制,从而间接控制精艺股份;因此,一致行动协议生效后,精艺股份的实
际控制人变更为黄裕辉、周炳高、施晖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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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Jingyi Metal Co.,Ltd.

    四、本次控股股东之部分股东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之部分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黄裕
辉、周炳高、施晖、卫波、王卫冲、徐挺、袁备、张福斌变更为黄裕辉、周炳高、
施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
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其他事项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补充协议》已经由黄
裕辉、周炳高、施晖、卫波、王卫冲、徐挺、袁备、张福斌八人签署,协议内容
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合法、
有效。《补充协议》及新的《一致行动协议》生效后,黄裕辉、周炳高、施晖、卫
波、王卫冲、徐挺、袁备、张福斌八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黄裕辉、周炳高及
施晖重新建立一致行动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黄裕辉、周炳高及施晖。


    六、备查文件
    1、《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
    2、《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
    3、《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部
分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法律意见书》;
    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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