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22-10-01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杨翔瑞先生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我们认为杨翔瑞先生具有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素质、工
作经验和职业操守,符合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相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杨翔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祁和刚 胡劲为 朱岩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