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科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康斌生)2019-03-20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康斌生)
本人作为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辉煌科技”)
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辉煌科技《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本年度的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实、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行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勤勉履行职责,应参加五次董事会,实际参加五次,以现场会议方式参加董事会
两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会三次。
参会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结合自身的专业
特长进行分析判断,谨慎的行使表决权,认真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董
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18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作为独立董事,
对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为独立董事,
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
2、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情况;
3、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事项;
6、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7、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为独立董事,
对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相关优先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18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作为独立董事,
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
2、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2018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为独立董
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它
时间,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
内部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此外,本人还利用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营动态,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召集并主持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和审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其他委员一起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切实履行提名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作为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其他委员一起积极参与公司战略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实时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
情况以及公司内部生产经营动态信息,结合自身专业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提出建
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报告
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等重大事项,本人均发表
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大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与个人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及时性、完整性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严格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监
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自身培训和学习
自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新出台的制度,通过不断的学习,本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加深,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进一步提高,
切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名:康斌生
邮箱:kang@tsinge.cn
2019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
谨慎、认真、尽职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会、管
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的保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康斌生
2019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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