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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辉煌科技: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21-11-01  

                        证券代码:002296            公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已正式签署,但在合同履行过程,存在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
计的因素,有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
    2、本合同履行对本年度经营成果有一定影响,但具体影响程度取决于合同
项目实际工程实施进度。

    一、     合同签署概况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发布了
《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2021-073),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与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地铁集团”)
签订的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综合监控等系统集成项目合同,合同总金
额为61,505,523.00元人民币。
     公司与郑州地铁集团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合同签订属于公司市场业务拓展的日常经营行为,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买方名称: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洲
    3、注册资本:277,900万元
    4、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康宁街100号
    5、经营范围:对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投资;轨道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凭资
质证、许可证经营);商业房屋租赁;物业服务;通信设备租赁;建筑机械设备、
建筑材料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轨道交
通相关业务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业务情况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的与郑州地铁集团发生的类似业务产生的收
入累计约为25,966万元,分别占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营业总收入的7.09%、
19.48%、19.44%。
    (三)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8年2月22日成立,
2018年9月11日改制为集团公司,现注册资本金27.79亿元人民币。主要负责轨道
交通项目的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商业房屋租赁,物业服务,通信设备租赁,
建筑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从事货物和
技术进出口业务;实力雄厚、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风险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的重要条款
    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61,505,523.00元
    2、签署地点:郑州市;
    3、签署时间:2021年10月28日;
    4、合同生效:经买卖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自项目签署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
(或初期运营开始之日)起,竣工验收或初期运营开始之日以发生时间较早者为
质量保证期开始之日。
    6、合同工期要求:2023年1月开通初期运营,后期根据实际情况和业主要求
进行调整。
    (二)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相关单据后支付给
卖方签约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五;
    2、到货付款:在每批货物发运至项目现场,买方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相
关单据后支付给卖方该批货物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七十五;
       3、单位工程验收付款:单位工程验收完成后,买方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
相关单据后支付给卖方至合同到货货物总金额及其已完服务费的百分之八十五;
       4、竣工验收(或初期运营)付款:竣工验收完成后(或初期运营开始后),
买方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相关单据后支付卖方至合同到货货物总金额及已完
服务费的百分之九十七;
       5、最终验收付款:最终验收完成且政府审计后,买方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
附相关单据后由买方付清余款。
       (三)违约责任主要条款: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或提供服务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
到货期次日起算,每一天违约金为该批货物价值的百分之一,最高不超过该批设
备金额百分之五。
       若因卖方原因导致初期运营时间延迟,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
七天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五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百
分之五。

       四、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金额为61,505,523.00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
收入的9.65%,该项目的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
响。
       2、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本合同的
履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有一定影响,但具体影响程度取决于
该项目实际工程实施进度。
       2、本合同采用分阶段支付方式,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行或无法按时、足额
收款的风险。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市场、价格等
方面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综合监控等系统集成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