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002296 公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第三章 第二节 委托理财”规定的
相关产品。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
到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开展,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煌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4
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3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
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
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
专业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并认真、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品种等。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第三章 第二节 委托理财”规定的相关产品。
4、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及其各级子公
司各自的自有闲置资金。
6、关联关系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融资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在额度范
围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
具体的实施工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
购买。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
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
披露;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负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
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
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委托
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公司前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为
24,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到期的理财产
品均已按期收回本金及收益,公司与理财受托方均无关联关系。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升自有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
该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不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
得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