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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辉煌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02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 立 意 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经审查,谢春生先生、杜旭升先生、张奕敏女士、郭治国先生、侯菊艳女士
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
    2、关于提名和聘任程序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3、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4、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等,我们认为其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综上,同意聘任谢春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杜旭升先生、张奕敏
女士、郭治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侯菊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同意聘任杜旭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谭宪才              王   涛               周建民


日 期 : 2023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