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电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1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9-011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9 日上午在南平市工业路 102 号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
会议董事 8 名,其中:董事孙立新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魏志斌女士;董事李文亮先生因
工作原因委托董事李云孝先生;董事林俊杰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陈方先生。公司监事和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首先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陈培堃先生、陈明森先生、江平开先生及许永东先生
提交的《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然后
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18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11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18 年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公司 2018 总体经营情况为:公司营业收入 510,461.21 万元,公司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16,197.76 万元,税后净利润人民币 12,201.60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 2.46 元,每股收益
为人民币 0.2079 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2018 年 度 母 公 司 报 表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105,806,411.61 元,合并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 10,580,641.17 元,2018 年度
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 95,225,770.44 元,加上 2017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112,551,712.85
元,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07,777,483.29 元。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分红规定,
确保股东稳定合理回报,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公司拟定
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542,700,000 股为基
数,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5,124,000 元,同时,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共送红股 54,270,00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11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
价结论的因素。
七、审议并通过《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9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同意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为
2
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等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5.4 万元(含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下半年及 2020 年上半年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 2019 年下半年及 2020 年上半年向金融机构申
请融资,最高融资需求额人民币 320,000 万元整(不含融资保证金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
务的融资金额,以下简称“融资总额”)。
在上述融资总额内,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融资业务(包括申请授信额度、
最高额融资额度、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短期融
资券、融资租赁等业务)将实行总余额控制,即在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
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以下简称“有效期”)的任何时点,公司及子公司向所有金融机
构申请办理的融资业务(不含已履行完毕或结清的融资业务)总余额将不超过上述融资总额
(含本数)。在上述有效期内且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的融资余额不超
过上述融资总额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可连续、循环的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对符合前述条件的任何一笔融资业务(不论笔数和各笔金额,也不论单笔业务的履行期
限是否超过上述有效期),公司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全权负责审批本公司及
子公司的具体融资业务,同时由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洽
谈、签署与该笔融资业务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
法律责任应按相关融资合同的约定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承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包头市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固定资产清理及核销坏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夯实公司资产,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现拟对部分资产进行核销,核销损失共计 1,570,212.52 元,具体情况如
下:
1、固定资产:对原值 13,321,151.77 元,累计折旧 11,671,170.41 元, 净值为
3
1,649,981.36 元的 115 项资产进行清理,取得清理收入 562,326.00 元,清理净损失为
1,087,655.36 元。
2、应收账款:对昆明市巨利达钢铁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华美纸业有限公司等 4 家年久呆
账,或无偿还能力成为实质坏账的进项收账处理,公司全额列支坏账 1,069,846.31 元,原
已按年限计提了坏账准备 587,289.15 元,因此减少 2018 年利润 482,557.16 元。
公司上述核销资产,预计会减少公司 2018 年度税前利润 1,570,212.52 元,归属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将减少 1,177,659.39 元。以上财务数据及会计处理最终以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
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
计信息。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
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
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10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云孝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
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有效调动和发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在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所在区域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
规模,制定了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总裁 93 万元,常务副总裁 71 万元,副总
裁、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56 万元,公司将根据 2019 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按
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考核发放。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 票赞成;
4
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李云孝先生、孙立新先生、陈方先生、
李文亮先生、马丕忠先生、林俊杰先生、魏志斌女士、陈明森先生、阎孟昆先生、徐兆基先
生和张梅女士十一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陈明森先生、阎孟昆先生、徐
兆基先生和张梅女士四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
行选举。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时应当分别进行表决。
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9 日
5
候选人简历: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云孝,男,1937年出生,印度尼西亚籍。2002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李云孝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州太顺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刘秀萍女士之夫、股东李文亮
先生之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李云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李云孝先生与公司董事候选人李文亮先生系父子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李云孝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孙立新,男,1966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
孙立新先生自2003年起至2005年任福建和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6月起至2011年3
月福建和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3月至今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
记。
孙立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孙立新先生
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陈方,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理学博士,陈
方先生2000年8月至2006年12月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特别助理兼厦门象屿建设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10年7月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2010
年7月至2017年1月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
2010年至今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2月起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
书记、总裁。
陈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陈方先生未受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
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李文亮,男,1974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大学本科学历,双学士,毕业于美国西方
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福州市第十届、第十一届、十二届政协委员。现任福州太顺实业有限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2002年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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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亮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李文亮先生与公司董事候选人李云孝先生系父子关
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李文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马丕忠,男,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职称。
马丕忠先生自 1998 年 4 月起至 2003 年 11 月任南平市国投公司办公室主任;自 2003 年 11
月起至 2006 年 8 月任南平市国投公司产权部经理;自 2006 年 9 月起至 2012 年 8 月任南平
市国投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自 2012 年 8 月起至今任南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助理。
马丕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马丕忠先生
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林俊杰,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林俊杰先
生 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战略运营管理部总经理;2016 年 2 月至今任厦门象屿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裁。
林俊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林俊杰先生
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7、魏志斌,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高级会计师。
魏志斌女士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任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会计核算处处长;
2014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预算管理处处长;2016年11
月至2018年3月任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德供电公司总会计师;2018年3月至今任福建亿
力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魏志斌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魏志斌女士
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7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明森,男, 194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4月至2005年5月任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2005年5月至今任福建省委党校产业与企业发展
研究所院长、教授;2007年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奖项;现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明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陈明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阎孟昆,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工,
2008年8月至2012年4月任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设备检测中心高级工程师;2012年4月至
今任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分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亨
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阎孟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阎孟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徐兆基,男,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8年12月
至2017年4月任福州市委党校主任、副教授;2017年12月至2019年12任北京市盈科(福州)
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9年3月至今任福建金小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曾获得
福建省司法厅授予的福建省优秀律师称号。
徐兆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徐兆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4、张梅,女,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
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至今任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教师、教授;2013年起至今任福州大
学经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18年起至今任福建农林大学经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18
8
年起至今任福州理工学院商学院审计专业带头人;现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博思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大美传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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