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9-022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9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如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9 日上午 9: 30-11 : 30 和 下 午 13 : 00-15 : 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8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 102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云孝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16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 深 证上[2017]692 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为 338,235,9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42,700,000 股)的 62.3247%。 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338,195,1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2.3172%;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0,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 0.0075%。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 4 人,代表股份 18,197,9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353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 了本次会议。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蔡钟山律师、陈健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批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38,235,985 100% 反对 0 0% 弃权 0 0% 2、审议批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38,235,985 100% 反对 0 0% 弃权 0 0% 3、审议批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38,235,985 100% 反对 0 0% 弃权 0 0% 4、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38,235,985 100% 反对 0 0% 弃权 0 0% 2 5、审议批准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意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38,235,985 100% 18,197,998 100% 反对 0 0% 0 0% 弃权 0 0% 0 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意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38,235,985 100% 18,197,998 100% 反对 0 0% 0 0% 弃权 0 0% 0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下半年及 2020 年上半年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表 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38,235,985 100% 反对 0 0% 弃权 0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意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38,235,985 100% 18,197,998 100% 反对 0 0% 0 0% 弃权 0 0% 0 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38,235,985 100% 反对 0 0% 弃权 0 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 1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股东大会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云孝先生、孙立新先生、陈方先生、李文亮先生、马丕忠先生、林 俊杰先生、魏志斌女士等七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姓 名 获得选举票 获得选举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股)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李云孝 338,195,185 99.9879% 18,157,198 99.7758% 孙立新 338,195,185 99.9879% 18,157,198 99.7758% 陈 方 338,195,185 99.9879% 18,157,198 99.7758% 李文亮 338,195,185 99.9879% 18,157,198 99.7758% 马丕忠 338,195,185 99.9879% 18,157,198 99.7758% 林俊杰 338,195,185 99.9879% 18,157,198 99.7758% 魏志斌 338,195,185 99.9879% 18,157,198 99.7758%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明森先生、阎孟昆先生、徐兆基先生、张梅女士 等四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前,四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姓 名 获得选举票 获得选举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股)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陈明森 338,195,185 99.9879% 18,157,198 99.7758% 阎孟昆 338,195,185 99.9879% 18,157,198 99.7758% 徐兆基 338,195,185 99.9879% 18,157,198 99.7758% 张 梅 338,195,185 99.9879% 18,157,198 99.7758%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曾仰峰先生、杨方女士二人为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上述两位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代表监事范德发先生 组成第九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4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姓 名 获得选举票(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曾仰峰 338,195,185 99.9879% 杨 方 338,195,185 99.9879%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18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11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 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九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