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电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09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
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行使监
督权利,参与公司各项经营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内部
控制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规范运作
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召开
时 间 会 议 议 案
方式
现场会议
2020 年 4 月 8 第九届监事会
及通讯会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日 第五次会议
议结合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关于固定资产清理及核销坏账的
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的议案》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公司与福建南平太
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公司与厦门象屿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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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第九届监事会 通讯方式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日 第六次会议 文》
2020 年 8 月 26 第九届监事会 通讯方式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日 第七次会议 要》
2020 年 10 月 27 第九届监事会 通讯方式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日 第八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 25 第九届监事会 通讯方式 《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日 第九次会议 易暨 2021 年度公司与福建南平太
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公司与厦门象屿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出席监事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及
通讯方 委托出
本年应参加 通讯会 缺席次
姓名 职务 式参加 席会议
会议次数 议出席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曾仰峰 监事会主席 5 1 4 0 0
杨方 监事 5 1 4 0 0
范德发 监事 5 1 4 0 0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认真贯彻落实“法制、监督、自律、规范”的方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能够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的情况。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
合法有效,本年度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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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报告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没有发生公
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经审阅公司在 2020 年的关联交易协议、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材
料,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2020 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关联
交易价格没有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关联交易是公允、合理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遵循内部
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审人员配备到
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20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对外担保
公司 2020 年对控股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目
前,公司除此次担保外,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也无担保。
(六)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依照《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
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泄露
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
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七)定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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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书
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
要求,加强自身的学习,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规定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等相关
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及履职能力,持续推
进监事会自身建设,不定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和
检查。依法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生产经营的重大事项,及时掌握公司各项经营决
策事项,使监事会更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
和降低公司风险,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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