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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电缆: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4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1-018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

15 至 2021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 102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云孝先生

    6、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
                                     1
代表股份 398,332,26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56,667,000 股)的比例为 60.6597%。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股份

398,327,26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0.658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0.0008%。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共 3 人,代表股份 21,974,66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34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等

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蔡钟山律师、陈禄生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批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98,327,268                       99.9987%

    反对             5,000                          0.0013%

    弃权               0                            0.0000%




                                      2
           2、审议批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98,327,268                              99.9987%

        反对                 5,000                                 0.0013%

        弃权                  0                                    0.0000%




         3、审议批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98,327,268                              99.9987%
        反对                 5,000                                 0.0013%

        弃权                  0                                    0.0000%




        4、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98,327,268                              99.9987%
        反对                 5,000                                 0.0013%

        弃权                  0                                    0.0000%




        5、审议批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98,327,268              99.9987%            21,969,661              99.9772%

反对        5,000                 0.0013%               5,000                 0.0228%

弃权           0                  0.0000%                 0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98,327,268              99.9987%            21,969,661              99.9772%

反对        5,000                 0.0013%               5,000                  0.0228%

弃权           0                  0.0000%                 0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下半年及 2022 年上半年向金融机构融资的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98,327,268                              99.9987%

        反对                 5,000                                 0.0013%

        弃权                  0                                    0.0000%




        8 、 在 关 联 股 东 福建亿 力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回避 表 决 , 其 所 持 有的股 份 数

  126,750,099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的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意见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271,577,169               99.9982%              21,969,661              99.9772%
反对       5,000                   0.0018%                5,000                 0.0228%

弃权           0                   0.0000%                    0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4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98,327,268           99.9987%          21,969,661            99.9772%

反对       5,000              0.0013%            5,000                0.0228%
弃权        0                 0.0000%              0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表决结果

  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98,327,268           99.9987%          21,969,661            99.9772%
反对       5,000              0.0013%            5,000                0.0228%

弃权        0                 0.0000%              0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独

  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