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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电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31  

                        股票代码:002300             股票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1-036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 102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云孝先生
    6、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
代表股份 387,481,8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56,667,000 股)的比例为 59.0074%。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股份
  295,262,8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4.963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股份 92,219,002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14.0435%;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共 7 人,代表股份 22,012,56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35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等
  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蒋浩律师、黄三元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公司与福建南平太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87,452,408          99.9924%          21,983,161             99.8664%
反对     29,400              0.0076%            29,400                0.1336%
弃权       0                   0%                 0                     0%



       2、在关联股东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 126,
  750,099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
  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公司与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会议的                               出席会议的
            无关联关系股东的表决情况             无关联关系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意见                       占出席会议的                          占出席会议的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                  无关联关系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260,703,709         99.9893%           21,984,561             99.8728%
反对     28,000             0.0107%             28,000               0.1272%
弃权       0                  0%                  0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