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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电缆:独立董事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事前独立意见2023-04-11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南平太阳电

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

事证券业务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

养,在以前年度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

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本页为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阎孟昆                 徐兆基




     张梅                    陈爱贞




                             签署日期:二○二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