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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国置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0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3-023 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0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北路3号南国中心二期T1写字楼2902会议
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武琳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3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3,548,18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2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2,202,39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9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345,786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额的1.23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中小股东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1,345,8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345,786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额的1.2309%。
   3、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了会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
如下:
    1.00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3,307,7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7%;
   反对10,240,4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00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3,307,7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7%;
   反对10,240,4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3%;


                                  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00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3,307,7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7%;
   反对10,240,4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00 《2022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3,307,7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7%;
   反对10,240,4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00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3,032,1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66%;
   反对10,516,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3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829,8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352%;
   反对10,516,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64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3,290,1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23%;


                                    3
   反对10,246,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1%;
   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087,8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9439%;
   反对10,246,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999%;
   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
   表决结果:通过。
    7.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324,1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05%;
   反对12,212,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78%;
   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121,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333%;
   反对12,212,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105%;
   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
   表决结果:通过。
    8.00 《关于向关联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99,8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001%;
   反对10,246,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99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099,8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52.0001%;
   反对10,246,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99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00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3,307,7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7%;
   反对10,240,4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105,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263%;
   反对10,240,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3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00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3,307,7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7%;
   反对10,240,4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105,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263%;
   反对10,240,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3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
    11.00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05,4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263%;
   反对10,240,4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73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105,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263%;
   反对10,240,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3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批2023年度获取股东借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05,4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263%;
   反对10,240,4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73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105,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263%;
   反对10,240,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3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3.00 《关于与电建保理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05,4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263%;
   反对10,240,4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73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105,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263%;
   反对10,240,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3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4.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336,1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22%;
   反对12,212,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7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5.00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336,1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22%;
   反对12,212,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7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6.00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3,307,7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7%;
   反对10,240,4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3%;


                                  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105,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263%;
   反对10,240,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3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3,307,7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7%;
   反对10,240,4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105,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263%;
   反对10,240,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3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吴浩、康炜宸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8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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