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2018-09-18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5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
江西和信融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收到合计
持股 5%以上股东的通知,因江西和信融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
和信融智”)的股权关系和董事发生变更,江西和信融智与上海和君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和君”)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产生情况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江西和信融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股份/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6,130,000 3.969
上海和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130,000 3.9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江西和信融智资产管理有限公 合计持有股份 16,929,470 1.860
司-和信融智 PIPE15 号私募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929,470 1.860
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1,543,300 1.268
重庆和信汇智工业产业股权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43,300 1.268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合计 64,602,770 7.096
1、上海和君持有江西和信融智的 51%股权,且王明富先生同时担任上海和
君、江西和信融智的董事,因此上海和君与江西和信融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根据 2015 年 3 月 10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
公告》,重庆和信汇智工业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重庆汇智基金”)与江西和信融智签署了一致行动条款,约定重庆汇智基金委
托江西和信融智行使上市公司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因此重庆汇智基金与江
西和信融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江西和信融智为“和信融智 PIPE15 号私募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综上,上海和君、江西和信融智、重庆汇智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
1、2018 年 2 月 9 日,江西和信融智董事人员发生变更,王明富先生不再担
任江西和信融智董事,江西和信融智与上海和君不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形。
2、2018 年 7 月 12 日,上海和君将其持有的江西和信融智股权转让,不再
是江西和信融智股东,上海和君与江西和信融智不再具有股权控制关系。
因此,上海和君与江西和信融智已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
三条对一致行动关系认定的情形,其一致行动关系自然解除。
3、重庆汇智基金与江西和信融智的一致行动关系仍然保留。
三、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江西和信融智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信融智 PIPE15 号私募投资基金与重庆和信汇智工业产业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比例为 3.128%,上海和君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969%,均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 2017 年 5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述股东
自本公告日之后 90 个自然日内,仍将遵守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票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