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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创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16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06,214,651 股,其中公司已回购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
9,699,020 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896,515,631 股。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至
2020年5月15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233号一楼会议室。
                                    1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正宇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0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

表股份212,077,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558%。其中:参加表决
的中小 投资 者共 计8人 ,代 表股 份809,523 股, 占公司 有表 决权 股份 总数的
0.0903%。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211,858,5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313%。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21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2、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
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12,026,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759%;反对 51,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24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758,323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753%;反对 51,200 股, 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47%;弃权 0 股。
                                     2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12,026,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759%;反对 51,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24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758,323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753%;反对 51,200 股, 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47%;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12,026,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759%;反对 51,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24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758,323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753%;反对 51,200 股, 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47%;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12,026,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759%;反对 51,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241%;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758,323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753%;反对 51,200 股, 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47%;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11,975,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517%;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


                                   3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48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707,123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506%;反对 102,400 股, 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494%;弃权 0 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11,975,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9517%;反对 51,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241%;弃权 5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和委托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241%。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707,123 股,占参与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506%;反对 51,200 股, 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47%;弃权 51,200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4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李云超律师和周勇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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