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08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8 月 6 日,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州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 233 号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8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郑德珵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
的会计政策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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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监事会推选聂伟才先生、高宾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聂伟才先生为公司五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高宾女士为公司五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杨根霞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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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聂伟才,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
注册评估师、高级会计师、律师、国际注册内审师、理财规划师、审计师,工商
管理硕士。1985 年至 2005 年,任职于山东省物资学校、山东省审计厅、香港华
鲁集团、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2006 年至 2013 年,任交通银行山东
省分行预算部总经理、光大银行济南分行业务三部总经理、广发银行济南分行市
中支行行长;2014 年至 2018 年任齐鲁银行机构投行部总经理、营业部副主任;
曾任交通银行会计专业高评委、山东省统计专业高评委、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
东省地方税务局特邀监察员、山东省贸促会仲裁员、西南财经大学客座教授。2011
年至 2018 年兼任山东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发达面粉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台州市中数威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国信中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部总经
理,兼任光大成贤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龙力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
京埃姆斯食品有限公司监事。聂伟才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高宾,女,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赫瑞瓦特大
学信息技术专业硕士。曾任一汽贸易总公司山东分公司销售经理、财务经理,济
南惠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人、总经理,光大银行济南分行公司部客户经理,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北京国信中数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西藏赛唐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高宾女士不持有本公
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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