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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创股份: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2020-11-10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5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起诉王红兵(以下
简称“被告”)股权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立
案受理,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
书》,案号为:(2020)京 01 民初 481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珠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侯金刚
    被告:王红兵
    2、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人民币54,910,000元;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办理
本案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
    3、诉讼事由
    原、被告就原告收购被告所持北京红缨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标的
公司”)股权进行洽商。2015年2月2日,被告签署《承诺函》,承诺:自被告从标
的公司离职后三年,未经原告同意,被告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标的公司相同
或类似的业务;不得组建、参与组建或者受雇于(包括正式雇佣或者以其它方式
提供劳务服务)从事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企业;不得直接、间接或帮助他人
劝诱标的公司的职工或关键岗位的职工离开标的公司;不得直接、间接影响或者

                                    1
试图影响标的公司的客户关系。
    2015年2月3日,原告与被告及案外人杨瑛、陈玉珍、王晓青签署了《关于北
京红缨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下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原告收购被告及案外人杨瑛、陈玉珍、王晓青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股权
转让协议》约定:原告以人民币219,640,000元收购被告持有的标的公司36%的股
权;被告承诺自股权交割日之日起,至少在标的公司任职三年;被告及被告指定
的核心管理层在标的公司任职期限内未经原告书面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
被告违反竞业禁止承诺、兼业禁止承诺,除相关所得归标的公司所有外,应将被
告于本次交易中所获对价的百分之二十五作为赔偿金支付给原告。
    2015年2月13日,标的公司股东变更为原告的工商登记办理完成。但被告在
标的公司任职期间,未经原告书面同意,至迟自2017年至今,一直担任紫荆时代
(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紫荆时代”)董事。
    2018年9月,被告从标的公司离职,又在离职未满三年的情况下,于2018年9
月21日成为北京点点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点点未来”)的股东,并担
任该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于2020年8月24日,被告成为壹点壹滴互联(北
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壹点壹滴”)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紫荆时代、点点未来及其子公司壹点壹滴从事的业务与标的公司高度相似。
均为从事教育、培训业务或为教育类机构提供各类服务。
    为此,原告多次以各种形式向被告提出异议,要求被告遵守其作出的不竞争
承诺,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然而被告至今仍拒绝卸任上述与标
的公司相竞争企业的职务并继续持有该等企业的股权。
    综上,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股权转让协议》及《承诺函》等文件的约定,
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赔偿金人民币54,910,000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已经立案,尚未开庭,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
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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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京01民初481号。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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