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子
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产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2020年
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359.88万元。该议案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独立董
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无须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金 2021 年 1 月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上年全年发
关联人 额或预计金 -3 月份已发
类别 内容 价原则 生金额
额 生金额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
京红缨时代教育科技有
0 113.99
限公司设立的 1 所幼儿
园(民办非企业)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
向关联人 蒙古鼎奇幼教科教有限 销售产 市场化原
合计预计 0 16.04
销售产品、 公司设立的 14 所幼儿园 品、商品 则
5,000.00
商品 (民办非企业)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
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
2.55 18.72
限公司设立的 2 所幼儿
园(民办非企业)
小计 2.55 148.75
1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
京红缨时代教育科技有
0 367.92
限公司设立的 1 所幼儿
园(民办非企业)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
蒙古鼎奇幼教科教有限
0 129.83
公司设立的 14 所幼儿园
向关联 (民办非企业) 提供劳 市场化原
人提供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 务 则
劳务 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
0 38.30
限公司设立的 2 所幼儿
园(民办非企业)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
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
0 675.09
司设立的 18 所幼儿园
(民办非企业)
小计 0 1,211.13
合计 1,359.88
注:1.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18所幼儿园(民办非企业)2021年已不在公司关联交
易预计范围内。
2.因关联人数量较多,且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0.5%,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的有关规
定,上述关联人以同一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索
关联人 预计金额
类别 内容 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引
(%) (%)
本公司的 2020 年 4 月
全资子公 18 日于巨
司北京红 潮资讯网披
向关联人 向关联人
缨时代教 露的《关于
销售产品、 销售产 合计预计
育科技有 481.91 3.58% 72.80% 2020 年度
商品,提供 品、商品, 5,000.00
限公司设 日常关联交
劳务 提供劳务
立的 7 所幼 易预计的公
儿园(民办 告》(公告
非企业) 编号
2
本公司的 2020-038)
控股子公
司内蒙古
向关联人
鼎奇幼教
销售产
科教有限 145.86 66.18%
品、商品,
公司设立
提供劳务
的 14 所幼
儿园(民办
非企业)
本公司的
全资子公
司北京金
向关联人
色摇篮教
销售产
育科技有 57.02 0.84%
品、商品,
限公司设
提供劳务
立的 3 所幼
儿园(民办
非企业)
本公司的
控股子公
司北京可
向关联人
儿教育科
销售产
技有限公 675.09 74.89%
品、商品,
司设立的
提供劳务
19 所幼儿
园(民办非
企业)
小计 1,359.88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人是公司子公司北京红缨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鼎奇幼教科教
有限公司、北京金色摇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幼儿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对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的定义,上述幼儿园均非公司的关联
法人,其与公司子公司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上述关联幼儿园与公司子公司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处
理。
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子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信用良好,经营稳定,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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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公允价
格的情况下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
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
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或被其控制。
五、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
需,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
价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对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
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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