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05-28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
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就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等公告。
2、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通过公司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公示》,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
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
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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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以下简称“《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威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其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
瞒或重大误解的情形,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时在公司(含子公司,
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
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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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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