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2022-06-06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对外披露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
告。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对外披露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
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5 月 11 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
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中登深圳分公
司已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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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显
示,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 1 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及其个人提交的承诺,上述股票交易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
票前,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
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显
示,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32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
公司核查及其个人提交的承诺,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其完
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
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
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
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
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
在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
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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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清单》。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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