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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创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创股份”)于2023年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
报表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
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
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2 年末合伙
人人数为 59 人,注册会计师共 31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2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为人民币 5.48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4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75 亿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1
75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0.94 亿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
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
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威
创股份同行业客户共 1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5,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有 3 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
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有 1 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
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
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9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2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涉及 2 人)和行政监管措
施 17 次(涉及 24 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2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刘朝,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3 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立,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磊,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本期审计费用
       2023 年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
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
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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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
解,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我们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
够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
具的各项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
的持续性,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
表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和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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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
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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