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2019-03-29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2018 年度
关于对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845 号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
股份”)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
简称“汇总表”)。该汇总表已由海峡股份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
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
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
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
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
的总体列报。
专项审计说明第 1 页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海峡股份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
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本专项审计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我们提醒汇总表使用者关注,汇总表是海峡股份为满足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汇总表可能不适
于其他用途。本专项审计说明仅供海峡股份 2018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
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专项审计说明第 2 页
附件: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度累
往来方与上 2018 年期 2018 年度往 2018 年度累 2018 年期
资金占用 上市公司核算 计收到款项发
资金往来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初往来资 来资金的利 计支付款项发 末往来资 往来形成原因 备注 往来性质
类别 的会计科目 生金额(不含
联关系 金余额 息(如有) 生金额 金余额
利息)
海南港航控股有 水电费押金、场地租
控股股东 其他应收款 70,000.00 70,000.00 经营性往来
限公司 金保证金
海口港信通科技 受同一母公
大股东及其 预付款项 256,047.16 30,566.04 预付款 经营性往来
有限公司 司控制
附属企业
海南港航控股有
受同一母公
限公司实业发展 其他应收款 407,400.00 407,400.00 水电费押金 经营性往来
司控制
公司
小计 733,447.16 507,966.04
其他关联人 海南海汽港口汽
控股股东的
及其附属企 车客运站有限公 应收账款 19,584,860.92 19,584,860.92 代售船票款 注2 经营性往来
联营企业
业 司
小计 19,584,860.92 19,584,860.92
总计 733,447.16 19,584,860.92 19,584,860.92 507,966.04
注 1: 为了方便旅客购票过海,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本公司与海南海汽港口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签订了《代售客票协议》,本公司委托海南海汽港口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在海口市、三亚市市内各汽车站点代售海口至
海安航线直通车旅客船票,本公司按代售船票船运费总额的 4%支付代售船票手续费,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由海南海汽港口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归还本公司。报告期内,海南海汽港口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代售船票款金额为
20,329,461.50 元,扣除了代售船票手续费 744,597.09 元,本公司应收到代售船票款 19,584,860.92 元。截止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收到代售船票款 19,584,860.92 元,无应收未收代收船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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