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计提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 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其华、范晓亮、董运彦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