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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百特: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范晓亮)2019-04-27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范晓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们:
     作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
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 2018 年
                                             10                                         4
      召开次数                                                      任期内召开次数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职务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范晓亮     独立董事        7        0       0           否                  0
     本人对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
序                                                                                     发表
       会议届次        发表时间                        发表事项
号                                                                                     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1                      2018.3.19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债券债务转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
     第四届董事会
2                       2018.4.3   认可意见;                                          同意
     第十七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债券债务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
                                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追认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
                                分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资金拆借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事前认
                                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7、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3                   2018.4.24                                                 同意
    第十九次会议                独立意见;
                                8、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
                                9、独立董事关于确认 2017 年度高管薪酬结果的独
                                立意见;
                                10、独立董事关于追认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
                                部分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1、独立董事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独立意
                                见;
                                14、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及相关自然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第四届董事会
                                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4   第二十一次会    2018.8.29                                                 同意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议
                                3、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2 月 7 日-12 月 31 日)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1、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工作,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季度财务报表、半年度财务报告、内部
审计报告等进行了审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本人任职期间积极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召开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7 年度高管薪酬结果的议案》。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
 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向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深入调查,进而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主动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内审部门
 等相关人员和部门的沟通与联络,积极了解公司最新的运行状况,及时提出合
 理化意见和建议,有效降低了公司的运行成本和风险。
     3、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江苏省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保荐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活
 动,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
 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
 的意见和建议。
     4、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
 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9年,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董
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用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最后,对于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
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范晓亮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