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30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认为中兴财光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
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同意支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50万元(含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额,是基于双方2020年可能发生的关联
交易情况做出的合理预测。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
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同意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三、对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资金拆借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
司的支持,保障了公司的战略发展。资金拆借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
送等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其华、范晓亮、董运彦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