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ST 百特 公告编号:2020-036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在江苏省盐城市青年西路88号召开 2019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并于2020年5月6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公 告编号:2020-031)。2020年5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延期召 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2019 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 15日(星期五)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 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 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0年5 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盐城市青年西路88号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 1 月25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1 人,代表股份 512,381,371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68.708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512,154,7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67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 人, 代表股份 22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04%;其中中小股东共计 6 人,代 表股份 22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04%。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唐继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12,35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45%;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5 % ; 弃 权 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7.5552%;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4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12,35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45%;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5 % ; 弃 权 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7.5552%;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4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512,35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45%;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5 % ; 弃 权 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7.5552%;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4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12,35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45%;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5 % ; 弃 权 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7.5552%;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4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2,35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45%;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5 % ; 弃 权 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7.5552%;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4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陆永先生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33,67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789%;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87.5552%;反对2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44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2,353,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45%;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5 % ; 弃 权 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7.5552%;反对 2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4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2,381,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 % ; 弃 权 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55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资金拆 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陆永先生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33,70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93%;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7 % ; 弃 权 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55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2,381,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55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2,381,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 % ; 弃 权 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55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1%;弃 5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2,381,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 % ; 弃 权 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55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 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 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 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