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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雅博: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2021-05-07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ST 雅博          公告编号:2021-022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枣庄中院”)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

   作出(2021)鲁 04 破申 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福斯特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对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博股份”)的重

   整申请,枣庄中院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将本案交由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市中区法院”)审理。

   市中区法院于 2021 年 5 月 6 日作出(2021)鲁 0402 破 3-1 号《决定书》,

   指定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发布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披露了枣庄中院裁定受理江苏

福斯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对雅博股份进行重整的相关事宜。枣庄中院于

2021年4月29日将本案交由市中区法院审理。2021年5月6日,公司收到市中区法

院送达的(2021)鲁0402破3-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

算组担任管理人。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就指定管理人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根据《决定书》,市中区法院指定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雅

博股份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1
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

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信息披露责任人

     在重整期间,信息披露责任人为管理人,具体事务由管理人成员北京市金杜

(深圳)律师事务所经办。

     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史晓琪

     联系电话:0632-3386566、15588297615

     联系邮箱:ybgfglr@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东海路17号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

楼

     三、管理模式

     公司重整期间将采取管理人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模式。

     四、风险提示

     (一)2021年4月25日,枣庄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因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14.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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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

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二)因公司部分债务出现逾期,部分债权人申请冻结了公司的部分银行账

户。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0日起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5)。

    (三)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13.3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将被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叠加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五、备查文件

    (2021)鲁0402破3-1号《决定书》

    后续公司管理人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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