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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雅博: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2021-09-30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ST 雅博           公告编号:2021-075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枣庄中院”)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裁

定受理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博股份”或“公司”)破产重整一

案,后移交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以下简称“市中区法院”),市中区法院

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指定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开

展重整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和《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2)。

    雅博股份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 时在全国企业

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债权人会

议由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对《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现将会议召开和表决结

果公告如下:

    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和表决结果

    2021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 时,雅博股份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全国企业

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

    (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议程




                                     1
    本次债权人会议主要议程包括:管理人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的阶段性工作

报告;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的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说明,并由债权人会议核查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债权表》;就《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说明,并由债权人

会议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管理人回答债权人的提问。

    (二)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债权人会议仅一项表决事项,由债权人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

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职工债权组

    职工债权组已于会前以书面方式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参加《重

整计划(草案)》表决的享有表决权的职工债权人共 9 家,其所代表的职工债权

额为人民币(下同)203,418.86 元。其中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职工债权

人 9 家,占参加表决的职工债权人人数的 100%;其所代表的职工债权额为

203,418.86 元,占职工债权总额 203,418.86 元的 100%。

    2.普通债权组

    参加《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享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共 1,129 家,其

所代表的普通债权金额为 1,144,318,846.43 元。其中同意《重整计划(草案)》

的普通债权人 1,125 家,占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人人数的 99.65%;其所代表的普

通债权额为 1,143,887,118.78 元,占普通债权总额 1,150,766,525.97 元的 99.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八

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二、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因雅博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

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也表决通过了《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



                                      2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根据《企业破

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已于2021年9

月29日依法向市中区法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三、风险提示

    (一)2021 年 4 月 25 日,枣庄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因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 14.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起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

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

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二)因公司部分债务出现逾期,部分债权人申请冻结了公司的部分银行账

户。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起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55)。

    (三)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13.3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叠加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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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续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

行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公司重整进展。管理人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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