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雅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2021-12-3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4 月 25 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21)鲁 04 破申 3
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雅博股份”)的重整申请并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将本案移交至山东省枣庄市
市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区法院”)审理。市中区法院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做出(2021)鲁 0402 破 3-1 号《决定书》,指定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
算组担任管理人。2021 年 9 月 30 日,经管理人申请,市中区法院作出(2021)
鲁 0402 破 3-3 号《民事裁定书》,批准《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雅博股份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本次重整将以雅博股份现有总股本
745,729,656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8.44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 合 计 转增 1,375,125,486 股 股 票。 本 次重 整 完 成 后, 公 司总 股 本将 由
745,729,656 股增加至 2,120,855,142 股。上述转增股票中,323,185,413 股股票向
股权登记日收盘后公司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之外的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789,379,580 股股票由重整投资人以合计 789,379,580 元现金对价受让,剩余
262,560,493 股将用于抵偿雅博股份的债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根据雅博股份 2021 年 12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zse.cn/)的《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号),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4.4.2 条的规定,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
公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除权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价
格×转增股份抵偿债务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转增股份由重整投资人认购的价
1
格×转增股份由重整投资人认购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转增股份抵偿债
务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转增股份由重整投资人认购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不涉及现金红利,公式中现金红利为 0。其中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价格
为 5.80 元 / 股 , 转 增 股 份 抵 偿 债 务 导 致 流 通 股 份 变 动 比 例 为
262,560,493/745,729,656;重整投资人取得转增股份的价格为 1.00 元/股,重整投
资人取得转增股份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789,379,580/745,729,656;向原股东
分配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323,185,413/745,729,656。
同时,若上述公式的计算结果大于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
股票收盘价,则调整后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保持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除
息日前股票收盘价格一致;若上述公式计算结果小于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则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根据上述公式进行调整。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股票
停牌,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收盘价,即 5.38 元/股,则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调整后除权参考价格为 2.98
元/股。该除权参考价格低于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格,故公司股价应当依据
前述公式进行除权调整。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雅博股份本次重整中的财务顾问(以下简称
“本财务顾问”),经审慎复核后认为,上述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满足公
司《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96 号)中的计算公式的计算结果。
此外,除权参考价格是基于除权原理形成的参考价格,不是实际的交易价格,
本财务顾问特此提醒投资者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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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之盖章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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